在婚礼的前一个晚上,陆骋又一次梦到了她一个陌生人,一个素未相识的女人。
仍然是潮湿的伦敦西区,灰蒙蒙的清晨,细密的雨丝像一张网,劈头盖脸将他笼住。
店铺还未营业,街道、天空、甚至空气都充盈着透明的灰,然而却奇异的不使人感到压抑,他甚至久违地感到了回归母体般的松懈。
而他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那个女人。
她穿了一袭灰蓝色的风衣,宽檐的礼帽也是同色系,像是上世纪的摩登女郎,身形纤细而高挑,几乎融化在雾气中。
一定是个大美人尽管她裹得严严实实,脸也被礼帽几乎完全遮住。
但只要多看她几眼,想必谁也能看出端倪来松弛的状态、优雅的体态,这已经足以构成美的说服力。
然而美貌对他这样的阶层早就不是稀缺资源,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就是少见的美人。更何况他自认早就过了沉迷皮相的年龄,注目一位异国女士也很有可能让对方感到冒犯。
他仍然倚靠着墙壁,西装外套随意搭在臂弯,在这样一无所觉的状态下,一种可以称之为宿命的偶然性却发生了。
她臂弯里的小猫忽然跳进了他的怀里。
他与她四目相对。
阿骋,好福气啊,乐楷朝今天的新郎官挤眉弄眼,颇有些意味深长地道。新娘被他调侃地脸色发红,呵斥他不许乱说话,眼角却也偷觑陆骋的反应。
只见被打趣的男主角波澜不惊,那张英俊的面容从始至终都挂着浅笑,看不出被打趣的不悦,但也没有一丝激动的意味。
何淑之不禁有一丝失望,她知道,陆骋一向这样冷淡,但对她毕竟有一丝青梅情谊,也从没对除她之外的任何女性有特殊对待。
本来这一点偏爱已经足够她自欺欺人如果她没看到半年前他失去理智的样子。
挎在臂弯的手指逐渐收紧,陆骋低头以眼神询问她。
何淑之松开手,朝他娇笑,阿骋,人家太紧张啦。不够爱她又怎样,永远被抓在她手中就好了。
陆骋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两人视线相交,在外人看起来倒是金童玉女,情投意合,知情的乐楷也只能在心底叹一口气。
港城两大老牌世家的联姻几乎是轰动全城,英曼酒店的大厅门庭若市。
陆骋垂眼摇晃香槟,含笑听着妻子和宾客寒暄,偶尔应和几句,实则早已心不在焉。
好像从那个清晨,他就被困在了伦敦的雨雾里。最初他为此感到恼怒,将生活塞满工作试图阻止回忆她,而这确实奏效了,整个白天他再也没想过她。
然而回忆是一剂慢性毒药,它像是潜伏的幽灵,总在独处之时如同蛛网将大脑中的片段捕获,然后像电影一般反复上演,她的唇、她的眼、她的眉毛每一帧如同特写,清晰地令他感到痛苦。
有一段时间,他甚至按照记忆寻找她的替代品这令他回忆起来感到难堪和耻辱。
求而不得?多不适合他的词汇。到底是天之骄子,短暂的失控过后谁也不愿将自尊丢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