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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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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虚搂了下她的肩膀,介绍那个女孩:“方君的妹妹,方禾,Fiona。还在美国念大学。”

    Fiona  笑起来有酒窝:“小嫂子好。”

    唐绵没有应下这声嫂子,只是腼腆微笑,对她说:“你好,唐绵。叫我Cecilia就好。”

    其他人里杜方君唐绵见过,另外两个郭裕同郑恩怀,黎靖炜又一一做了介绍。

    郭裕她觉得眼熟,但又一时想不起来是否见过。

    人齐了,杜方君招呼着大家上桌点菜。

    唐绵自然被安排在黎靖炜旁边,Fiona则坐在唐绵另一边,不时跟唐绵说话,言行间对她也颇为照顾,唐绵多少察觉到,Fiona在这里,让她跟这些大老爷们吃饭时神经不至于太紧绷。

    而且她也发现,包厢里除了她们两个,再无其她女伴。

    自打唐绵进来打了一圈招呼后,那位叫郭裕就不再说话,几乎变成透明人。

    可能考虑到Jonny同黎靖炜饭后还有会,几个男人都没喝酒,用果汁或豆浆代替。

    等菜上来,包厢里的气氛热络起来。

    Fiona好奇地问唐绵:“小嫂子,你是怎么跟靖炜哥认识的?”

    黎靖炜背靠椅子,手里夹着根烟,听到Fiona这么问,他低头抽了口烟,唐绵转头看他,恰巧看到白色烟雾遮挡了他脸上的神情,Fiona还在那巴巴望着自己。

    以唐绵的性格,很难在这样的场合甜蜜害羞地讲起“相爱经历”。

    在众人饶有兴致的注视下,她只能红着耳根假装平静地说:“在伦敦,我那时候在读书,遇到他——后来,在他舅舅的餐厅打工,就有见过面。”

    “黎靖炜”叁个字到嘴边,觉得不合适,“黎生”、“黎总”又显得生疏,叫不出“靖炜”,也还未习惯称呼他为“Lester”,便只能硬生生换成了“他”。

    杜方君笑嘻嘻:“我听到的版本可不是这样的。”

    “那是怎么样的呢?”Fiona很感兴趣。

    闻言,唐绵抬起眼皮看他。

    杜方君收集齐大家的关注目光,理了理外套,清清嗓眼,徐徐道来:“十几年前在蓉城,某个秋高气爽的夜晚,有人在放学路上遇到流氓,就拼命地跑,没看路结果就撞到一个青年。背的书包,扣子一刮,挂住了那青年的衣服,衣服更是扯破了一截。自此,牵扯出一段难解的缘分……”

    唐绵听得怔了好几秒,十几年前……她在读初中?

    在记忆里搜寻跟杜方君描述对得上号的画面,对那天遇到流氓的事,确实有印象。

    不过,她只记得自己拼命跑拼命跑,最后跑到小区门口的巷子外,才发现那流氓早就没跟上来了。

    难道是——

    不由的,心跳有些加快。

    杜方君见她这样,猜到她定是记起来了些什么,笑着道:“有些事,就是冥冥中自有注定。”

    旁边的郭裕突然插嘴,幽幽来一句:“不就是件衣服,那衣服可不便宜。”

    “……”

    其他人怕黎靖炜不高兴,赶紧七嘴八舌的起哄,有人说这叫甘之如饴,也有人开玩笑的说,Gee你这句话真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郑恩怀直接端着那杯豆浆起身要敬唐绵:“他说话比较直,不过没什么恶意,相处多了你就会知道,别往心里去。”

    他没提给万宝放贷的事,唐绵不好意思,赶快起身:“我明白。我也是这样的人。以茶代酒,感谢都在这里面了。”

    和郑恩怀碰杯后,她喝了口果汁才坐回去。

    郑恩怀见她真不计较,爽快地道:“听Gee说,那天在蓉城,Lester还蛮喜欢我放的碟片?看来,我的音乐品味还是蛮不错的,等哪天你们办喜事,我一定高歌几曲。”

    唐绵对这种打趣的话一笑带过。

    黎靖炜看了她一眼,把烟蒂捻灭在骨碟上,他开腔:“行了,赶紧吃。方君同Fiona晚上还要回台北。”

    “不着急,今天不回去了。明早的安排刚被取消了,如果晚上你的会结束得早,我们去钓虾?好久没去过了,我今天听人说,香港开了家钓虾馆还不错。”杜方君笑言。

    Jonny接腔说没问题,说等下开会主要是他交代蓉城目前的情况,几句话就结束很快的。

    黎靖炜问过唐绵之后也说可以,话毕,他发现唐绵没动那只清蒸大闸蟹:“不喜欢吃?”

    唐绵倒不是不喜欢吃,正当季的时候也爱买,只不过她有个不好的习惯,遇到可能会弄脏手的食物,她有很强烈的抗拒心理,一般情况下她在外面有其他人的时候,宁愿不吃。

    黎靖炜也注意到,只有他跟唐绵的手最干净。

    他是因为没怎么吃东西。

    看向唐绵的碗跟骨碟,又见旁边的Fiona正捏着排骨大快朵颐,他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

    唐绵正想说饱了,黎靖炜撩起衬衫袖口,拿走她手边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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