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感觉,让林灰不断去汲取金钱。
虽然此时的林灰赚了很多钱.
但为了追求安全感而赚得钱怎么着也说不上成功吧?
林灰觉得,等什么时候他能一边赚钱一边把“自我实现”或“自我超越”给兼顾了。
或许那个时候他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功。
这一切对于此时的林灰依旧有些遥远。
不过问题不大,林灰有耐心等到那一天。
连重生这么离谱的事情都发生在林灰身上了。
他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呢?
虽然在林灰看来黄静的话语在表达上略有偏颇。
但对于黄静释放的善意林灰还是很感谢的。
林灰回应道:“这怎么能叫多嘴呢?
你也知道一个人的思维终究是有局限性的。
你的建议对弥补我的思维盲区很有帮助。
在前行的路上能听到这种建设性的意见是一种幸运。”
林灰接着道:“你还有什么建议,不妨也一并提出来。”
黄静:“既然我们聊到了IP。
我的建议是你不要仅仅将目光放在游戏IP上。
游戏IP固然有一些优点,但是缺点同样不少。
相对于其他内容类型。
游戏的用户门槛往往较高,传播速度不如其他内容形式。
而去游戏开发成本和生产流程相对文学、漫画等内容形式成本更高也更为复杂。
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游戏IP的数量偏低。
因此我建议你眼光不光要着眼于游戏IP,最好也能考虑下其余IP。
以你的财力想涉足其余IP领域也不是一件难事。”
林灰:“你说的这些确实是个问题。
最麻烦的是大量经典游戏IP的资源是掌握在美日韩企业手中。
我國原创的优秀游戏IP数量稀少。
近几年的游戏,几乎都是翻来覆去的在西游IP上折腾。
一点新意都没有。”
黄静:“我觉得如果你对IP感兴趣的话。
倒是可以趁着手里现金流充沛,提前收购一些IP。”
林灰:“你的这个建议我不是没有考虑过。
看起来收购IP很容易,不过实际执行的话恐怕没那么容易。
涉及到IP的话一般有游戏IP、影视剧IP和网文IP。
游戏IP基本不用想了,想从版权方那里收购不存在的。
玩得转游戏的基本都不差钱。
因此很少会有游戏IP的版权方会选择将IP往外卖的。
基本都被“内部消化”了。
有的游戏厂商或许不会自己拍影视剧,但也会选择投资的方式。
总之,以游戏厂商的秉性,向来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指望着在游戏IP上分一杯羹太难。
涉及到影视剧IP、网文IP,这类IP的版权方倒是很少会大包大揽地吃独食。
但这些版权方也不傻,开价基本都是狮子大开口。
现在可不是早些年时的情景:
——版权方根本意识不到IP价值。
现在的版权方各个都猴精。
一个个好似粘了毛的猴子。
此时,最顶级的IP授权费用都已经达到了千万级别。
尤其是网文IP,看起来虽然存在感不强。
但顶级网文作者的胃口丝毫不小。
有的顶级网文作者对于IP授权开价甚至两千万起。
这个价格实在是有些离谱。”
黄静:“你说的这种情况确实是对的。
不过IP可不只是影视剧IP、游戏IP、网文IP哦。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动漫IP。
我倒是觉得如果你有在IP方面落子的考虑的话倒是可以着重考虑一下日漫IP。
日漫IP的授权价格倒是不高。”
黄静说得情况确实让林灰眼前一亮,日漫IP的授权价格确实不高。
之所以不高不是因为日漫IP不够优质。
而是因为RB的IP的版权方是分开授权的。
在RB,同一IP可以授权给不同的公司和个人,制作不同类型的游戏。比如,卡牌、城建等。
如此一来,单个授权的价格很低,
即便是类似“火影忍者”、“海贼王”级别的顶级IP。
几个分授权加起来的价格之和也可能仅仅是千万而已。
不过,这种情况也不完全是好事。
这样很可能使得多款游戏拥有同一IP正版授权的情况。
而且在日漫方面寻求什么IP收购呢?
林灰暂时也没什么思路。
不过,思路跳转到RB文化这个视角。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