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祭拜</h1>
舅妈的姐姐该怎么称呼?
还是叫姨吧。
循着绳套的线索,一行人找到了舅妈的妹妹家。
老太太的身子还很康健,对这些从没见过面,也没有血缘关系的亲戚很热情,让儿媳妇端出了新得的兔肉。
嫁到笔锋山万家的时候,张月才十七岁,二三十年过去了,乡音已改,儿时的记忆却变不了,说起某山某水还很清楚。
长孙万青今年八岁,正好和沈星娆的侄儿阿儒一般大,孙女杏儿才三岁。趁着余家兄弟和老太太述说家乡风土,沈星娆便给两个孩子讲故事。
万青虽然身着布衣,脸蛋被山风吹得通红,手指有些粗糙,一看就是平民家的孩子,和阿儒的气质完全不同,但是他同样有旺盛的好奇心,不停地追问着故事里的细节,恰似阿儒一般。
和千帐山相比,笔锋山不过就是个小山包,因为地处甲城近郊,山上又有道家圣地,所以名气很大。
山腰人烟稀少,但是和千帐山里比起来,称得上有些密集了。谁家来了亲戚,邻居就会知道,也会借机上门说说话。
很快,沈星娆就听到了天妃娘娘生日当天的事。
现场就有当晚去帮忙收尸的人。本地居民已经听过几遍,不那么稀奇了,客人们听闻之后无不动容。
“桐哥哥,你是不是哭了?”万青好奇地问道。
哭了吗?可是,不能哭给别人看啊。妆会花的,情绪太激动了会引起怀疑的。沈星娆用手捂住口鼻,这才知道泪水已经湿透了面巾。
万青很喜欢这个因为脸上有疤所以总是用布蒙住的哥哥,怕他害羞,问的时候还很贴心地压低了声音。
或许该告诉桐哥哥,那些疤其实一点都不吓人,没有必要蒙脸。
“是的,桐哥哥刚才想到了一个很悲伤的故事。阿山让桐哥哥抱抱好不好?”
怀里抱着穿得像个棉花包的孩子,自己也穿得像个棉花包的沈星娆被软绵绵的触感抚慰了,她听到了山风的声音,不总是凌厉的,也会有温柔的时候。
或许是岁月赐予了更多智慧,虽然已经患上了老花眼,张月的洞察力却比在场众人更敏锐。看着院墙根下,抱在一起的两个孩子,她露出了格外和蔼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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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去看看出事的地方。”
因为这句话,四人站上了那个陡峭的山坡。三尺宽的小道,旁边就是几十米高的山崖,确实是个危险的地方。
天冷了,山上少有行人,沈星娆得以安静地凭吊先人。
徐氏嫁来的时候,沈星娆年仅六岁,刚开蒙不久。长兄如父,长嫂如母,这个温婉娉婷的女人,刚嫁过来就扮演了母亲的角色。
教她写字,读书,诗文,甚至莳花弄草。
十年来,她们朝夕相处。徐氏像真正的母亲一样带着沈星娆随沈星博到各地赴任,也像真正的母亲一样,一方面恩威并施地教导她,另一方面也和她当知心姐妹。
如今沈星娆身无长物,面对故人香消玉陨之地,只能吟一首她生平最爱的诗。沙哑的女声,既柔软又铿锵,被山风送到了在场的每个人的耳中。
身无长物,只能吟一首嫂嫂生平最爱的诗。沙哑的女声,既柔软又铿锵,被山风送到了在场的每个人的耳中,让所有躁动彷徨的心都得到了安顿。
余枫采来了一束野菊,这或许是今年最后一批盛放的花了,还好没有来得太晚。金灿灿的一小簇,整整齐齐的一个小球。
“有劳了。”
被余枫紧紧地拥住,看着花束翻滚着落下山崖,沈星娆的眼泪潸然而下。
有诗有泪有花。故人一路走好。
????作者玻璃心了????
把四十多岁的人叫做老太太,作者感到不适,觉得自己距离“老”字也没那么远了,呜呜呜。此处应默哀一分钟。
默哀,其实是被自己的文字虐哭了。呜呜呜。好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