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一下这份喜帖的真实性,只要得知最后能够娶到妙音门门主的,的确是那个被她小看了的混血,那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也就心甘情愿地认输。
说干就干一直是胡人的秉性,半点儿都不拖泥带水的。于是秦珊珊捡了几个心腹交代完要紧事之后,当即便飞身上马,星夜疾驰,也不知道活活跑死了多少马,终于在大婚当日,赶到了忘忧山的山脚下。
远远看去,便是十八里的流水席,堂皇富丽之处自不必说。大红色的灯笼高高点缀在树梢,沿途的树上都系上了明艳的红色锦缎,好给来宾引路。
哪怕通往妙音门的详细道路早就被多年未曾来过这里的秦珊珊给忘了个一干二净,沿着这些装点的指引,她无须问路也一路到了山脚下,也终于想明白了,为什么不少人在看到她的装扮的时候,都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你敢在人家大婚的时候前来,却又穿一身红,你究竟是来抢亲砸场的还是专门来给人添堵的?
秦珊珊突然笑了起来。
她完全无视了面对迎上来的妙音门弟子,遥遥地看向远处,忘忧山的主峰,恍惚间似乎都听到了喊礼的声音了,便当场拍开一坛酒,痛饮起来:
“一拜天地——”
第一拜的声音在她耳边恍惚响起的时候,她心想幸好这个墙角没被我撬了去,要不按照我喜新厌旧、玩心太重的性子,怕是也不能好好对这位中原第一美人的。
“二拜高堂——”
她可不想改。她为什么要改呢?
大家生来就是自由身、自由人,塞外草原的儿女更是不计较那些虚名。看对了眼,便一拍而合;感情淡薄了,便好聚好散,要什么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新人对拜!”
……要什么三拜高堂结发,从此生死不离呢?那未免也太麻烦了罢。
不过摸着良心说的话,秦珊珊还真有点羡慕,但是细细想来,要是为了这么点东西就改变她自己的性格,便也不羡慕了。
还是喝酒罢。
秦珊珊一仰头,就把手里提着的那个酒坛子给饮了个底朝天。她喝酒的时候喝得有点急,那些价值千金的陈年佳酿便淋淋漓漓地洒在了她的衣襟上,可是她浑然不觉,只是开开心心想着:
她就这么醉倒过去,哎呀哎呀,也是真真快活的!
她就算没有中原武林第一美人陪着,也是那个自由得像是掠过浩瀚长空的风一样、快活又漂亮的草原姑娘,管他圆满不圆满、眷侣不眷侣的。
反正总归问心无愧,总归一辈子都快活,总归扬名立万就是了。
如此说来,真真大善,果真当浮一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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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恋花 佚名
急鼓初钟声报晓。楼上今朝,卷起珠帘早。
环佩珊珊香袅袅,尘埃不到如蓬岛。
何用珠玑相映照。韵胜形清,自有天然好。
莫向尊前辞醉倒,松枝鹤骨偏宜老。
番外·秋云归
——秋风起兮白云飞, 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新任的秋护法是从夏夜霜门下选出来的姑娘。
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常理来说吧, 一般跟在哪位护法门下的弟子,便自然而然会带上点这人的特征。因此当秋月满的位置空了出来, 杜云歌发话要从全部弟子里甄选新一任的秋护法的时候,还真没人能够想到, 这个位置会落到除秋护法一脉之外的、别的弟子手里。
更别提这一脉的护法夏夜霜,还是个成天调弄药材、阅读医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个一辈子都不会跟铜臭之物打交道的人;再加上秋云归这姑娘本身不引人注目的特性, 硬生生在夏夜霜的手下默默无闻了好久, 才终于在秋月满骤然落下秋护法这个位置的时候, 平日里因为不引人注意所以没什么交好之人、得以有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各种技艺的她,便理所当然地挑了个尖出来。
不光夏夜霜也没想到自己门下竟然能够有如此出色的人物, 原本是秋月满门下的那帮人也没想到。
不过比都比完了,技不如人,所有落败了的人都没话讲。于是杜云歌便翻了翻书, 指了这个名字给她, 末了还要不确定地看一眼薛书雁, 意思很明显:
师姐帮我拿主意,这个名字好不好?
但凡是杜云歌的东西,薛书雁从来就没有摇头的时候。
且不说秋云归这个名字半点可挑剔的地方都没有;就算不是“秋云归”, 而是“秋老虎”、“秋灯虫草儿”这样乱七八糟的名字,薛书雁也会板着那张看上去十分有威慑力的脸, 斩钉截铁地说, 很好, 完全没问题。
这么多年过去之后,杜云歌也终于摸透薛书雁的脾性了,心知自己这么一问可算是问错了人,只不过是对薛书雁的长期依赖而导致的习惯使然罢了,便笑笑,转头又问这名站在阶下的新任秋护法:
“你喜欢这个名字么?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