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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途末路144章 白清明吐槽大会(中)(486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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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领通天,可他要对抗的是父亲背后无数家资本联合,相当于要肩扛火箭筒,轰掉老牌金融帝国。

    多年来父亲一直藏在固若金汤的地堡里,是柏氏夫妇破产才让他短暂露出了头顶,如果不能趁此时一击毙命,等父亲从柏氏夫妇的尸骸里吸饱了血,再往后想要弑父就是难上加难。

    所以朱砂是对的。加裙琉三五嗣八零久泗零

    让事件驱动型交易对冲掉长期风险,当时的困境只有发生“黑天鹅事件”才能杀出一条血路。

    那天夜晚惨白的月光照耀着空空荡荡的办公室,顾偕什么也没说,只是点了点头穿上外衣离开了深蓝大楼。一个人漫无目的地穿梭在繁华街道上,信步走到了某个居民区。

    时值晚餐时间,辉煌马路上传来鼎沸喧闹人声,冬夜寒风呼呼吹动两侧行道树。顾偕不由抬头,对面高楼公寓的窗口亮着一盏盏灯光,每一扇窗户后依稀可见那走动人影……电视机的吵闹、饭菜的香味、喋喋不休的母亲、沉默寡言的父亲还有叛逆嚣张的青春期孩子。

    它闭上眼,在刺骨寒风里站了大半夜。

    ……心里隐秘的胜负欲还有其他东西被刺激到了。

    他是一个孤儿。他的母亲是父亲的玩物,他的父亲诱惑她堕落、逼迫她毁灭。他缺失的家庭,缺憾的人生,都是他高高在上的父亲亲手所赐。

    天上的月亮不再流浪。

    而是变凉。*

    事后想来竟有难以言喻的顿痛。如果那天朱砂问他想不想要家庭、想不想要妻儿,他一定当场就怼回去了。

    可是朱砂偏偏提的是钱。

    钱和他,朱砂永远选择钱。

    “你想要什么?”顾偕问。

    柏素素说:“我不想做卡洛琳。”

    ——不想去下城区餐厅端盘子伺候斤斤计较的矮个老板、不想和女招待同事合租破旧的公寓、不想去二手店里像淘金一样买回曾经扔掉的名牌衣服,更不想被人写在喜剧里灌毒鸡汤教观众人生就是这样起起落落落落落。

    为了钟鸣鼎食,轻裘肥马,让渡自由又何妨?她心甘情愿走进金玉宝石打造的华美笼子里。

    而朱砂先是疑惑地看着他,随后洒脱地笑了笑,只说了一个字:“钱”。

    然而,她顿了顿又说:“我不知道想要什么,但我知道我不想生儿育女相夫教子。”

    那时候顾偕被“如何干掉亲爹”、“如何矫正朱砂”以及“如何安顿柏素素”这三座大山压在脊梁骨上,他深夜醒来就能看见有只大黑狗坐在胸口,憋得他喘不过气。

    但凡他当时再清醒一点,都能察觉出朱砂意思是:您不用担心如何遣散我,大家好聚好散。

    可是他独自穿过深夜无人的街头,在寒风中沿着下城区的街道走了一圈,脑海里只有一个疑惑:分手对朱砂而言是解脱吗?

    毕竟他没有什么值得朱砂留恋的。

    他粗鲁、暴躁、喜怒无常又不善言辞,有一万个令人厌恶的缺点。朱砂跟着他,因为他有钱、他很强、他出现在朱砂生命的最开端。

    他站在下城区破旧肮脏的路灯下,遥望着远处翻滚的海浪,忽然想到两件事。

    第一,他已经不年轻了。

    第二,他很有钱。

    他的人生如同这座的破败残旧的跨海大桥,连接贫富两极的东西两岸,从白手起家到身价亿万,足够写几百万字传奇自传,只不过岁月斑驳加身,最辉煌的部分发生在过去,未来将是一览无余的无聊与平静。

    而朱砂才二十三岁。

    他依然日进斗金,他拥有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如果他和朱砂之间只是金钱关系,那事情要简单得多。他是个有钱的男人,出现在她人格不成熟的少年。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对未成年人肆意雕琢,从法律意义上讲,是犯罪。

    在他罄竹难书的过去里,诱惑未成年少女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

    他从来不为把朱砂变成战士而愧疚。

    直到这一刻。

    他养大的鸟儿,不该被困在冰冷华丽的笼子里,天幕茫茫辽阔任她自由翱翔。

    而与此同时,很多蛛丝马迹证明了朱砂在离开他。

    他放在朱砂家中的私人物品神奇地越来越少;做爱后朱砂不再黏在他身上;甚至朱砂的通讯录里出现了优质的单身男人。

    他在渐渐失去他的小姑娘,如果这是她要的,那么他愿意放手。

    直到最后那天,他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沙发上反常地放着一套叠好的西装,右眼皮倏而一跳!

    他拉开衣柜,原本挂着定制西装和衬衫的那一侧已然空空荡荡。

    房间里静得令人窒息,顾偕慢慢走回客厅,穿上衣服,然后知趣地放下了朱砂家的钥匙。

    ——以下不收费——

    1.备注

    神在创世中发现自己——《飞鸟集》

    假如天上的月亮不再流浪,而是变凉,像一头海豹在上,我死去的丈夫就会回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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