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雨不是没想过,怀里抱着一个柔软温暖的媳妇儿,媳妇儿怀里还有个白胖胖的孩子,不论男女他都欢喜。每日晨出夕歇,把老父亲留给他的几亩地种好,等孩子上了学若手头拮据他会考虑外出务工挣钱。他不怕劳累,他也不怕孤独,只要成了家他就会好好担成一家之主的责任,任劳任怨一辈子。
可是,他娶不上媳妇儿。他不残不傻,就是穷,就这一样就能让他娶不上媳妇儿。他想起那年,他头顶戴着苘麻皮编的帽子身上披着苘麻皮织的白布眼睁睁看着他老父亲的棺材深埋地底,以前种红薯的地里隆起了一个小山包,这块坟地是他老父亲老早带着他刨地里红薯时说笑着提了一句“我若去世便埋在这儿吧,算命的说这儿风水好,你阿爸这辈子没本事让你阿妈过多少天好日子,到时候把你阿妈移到阿爸一块,我们俩在地底保佑你”。当时才十岁出头的李大雨不以为意地点了点头,他心里想着离那天还远着呢,他的阿爸身体可壮了,他还要努力读书让他阿爸过上好日子呢。
十年后李大雨眼见他的阿爸入土为安,身旁陪着棺材板腐烂许多了的阿妈。他哭红了眼,哭哑了喉,滚烫的泪水和悲悯的哭声浇灌了回家的田间小道,不过没跟其他乡亲一块走的小英沉默地跟在他的身后,还让他有丝丝的安慰。
就在李大雨走到池塘边的岔道时,小英轻声地叫住了李大雨,“大雨,我要走了。我阿爸说我还小不着急结婚,让我出去打几年工再说。”
李大雨低着头睁大了眼,死命地咬住嘴唇不让此刻的哭声跑出来取笑他。李大雨沉重地点了点头,压着嗓子说了声好。随即缓慢地抬起脚与小英分别踏上了两条小道,这两条往远处不断延伸的小道就像他和小英的人生,仅仅相遇了一瞬间,终归合不成一条路。
李大雨骗了张谦,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骗人。当时的他鬼使神差般隐瞒了这件事,告诉张谦他并没有和小英说过话。他说不出口就在他送走他阿爸的那天小英拒绝了他,他曾经还幻想过和小英结婚生子平平凡凡劳劳碌碌地过一辈子。他觉得丢脸,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丢脸,他说不清到底是他的自尊心在作祟,还是说不愿意让张谦有取笑他的行为。在他看来张谦是个好人,好人是不会随便去取笑别人的。
而现在,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接吻,第一次和男人接吻。这种出格的惊世骇俗的行为仅仅让他迟疑了一会儿,他看着眼前沉醉的张谦,他忽然意识到若接吻的对象是张谦,是男是女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亲吻着的搂紧着的是张谦,这个突然间闯进他平淡无奇生活好似陪伴了他许久的男孩。
张谦将全身的重量都压到了李大雨的身上,浑身无劲儿的他似个慵懒的猫咪将上身趴在李大雨的胸口,额头抵着李大雨的眉心,粉红色的舌尖伸出嘴唇试探性地扣击李大雨的牙关。
李大雨放纵着张谦四处游走的舌尖,扬起嘴角打开牙关将这顽皮的舌尖放进嘴里。两条舌头相遇后不断绞缠翻滚,晶莹的津液从紧贴的两唇缝隙中留下。
张谦好似缺水般用干裂的嘴唇吮吸着李大雨厚实的下嘴唇。他尝到了一丝淡淡的甜味儿,那是李大雨整日喝着的金银花水的味道。
李大雨穷,没钱买茶,每年都是在炎夏金银花盛开时砍下好些长枝晒干,拿干燥了的金银花泡水喝。李大雨也不抽烟,烟是个费钱的物件儿,跟他沾不到边儿。在张谦的眼里,这样的李大雨一点都不寒酸,相反的,李大雨身上颇有点置身喧嚣的尘世之外独善其身的感觉,这种感觉让张谦新奇着向往着。
李大雨生疏的亲吻渐渐熟练,他引导着张谦的软舌在两人的空腔内肆意进出,还不时地挑弄张谦的牙床和上颚。
张谦笑了,没想到老实憨厚的傻大个儿对于这事竟无师自通进步飞快。他沉迷在李大雨渡给他的安然气息中,身子轻的像一片云,再没有过往带着他的深沉痛楚。
李大雨小心翼翼地托住张谦随着舌尖动作而左摆右晃的脑袋,他感觉怀中的张谦就像他最爱吃的洋葱,撕开点皮都呛的人不行,他必须耐心着一层一层剥开才能看见那柔软温暖的内心。?
两人随着激烈的亲吻身体渗出了一层热汗,在寒冷的卧室里散发出薄薄的雾气。李大雨突然想到张谦还在发烧中,不舍得离开了张谦鲜艳似血的嘴唇,坐起身靠在床头双手抱住张谦,让张谦窝在他的胸口,“还难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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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了。”张谦抬起头满眼含笑的看着李大雨,“傻大个儿,跟我在一起你不怕被人骂?”
李大雨伸出手抚摸着张谦的眉眼,这么好看的人竟然不嫌弃他穷,也不嫌弃他年纪大。李大雨两眼炯炯地盯着张谦,“跟我在一起你才吃亏了哩。”
张谦哼了一声,“你也知道是我吃亏。”
李大雨赶忙将张谦的脸转到他的心脏那儿捧着,“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不会让你吃苦。”
张谦聆听着李大雨胸腔里强而有力的砰砰心跳声,笑着点点头,“好,我记着了。”
李大雨悄悄地用指尖搓弄落在张谦耳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