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年前,黑天鹅港,也就是与你们为敌的赫尔左格当初的实验基地,那里烧起了滔天的火焰,大毛国在正式解体的前两天出动了数架苏27战斗机,根据我们的情报显示,他们对那里进行了大规模的轰炸,但都被击坠了。”
尽管已经过去了二十一年,但路麟城对于这件事仍旧记忆犹新。
“这件事显然和龙族相关。我们为了防范龙族入侵选取了很多拥有言灵·血系结罗的混血种在这座炼金矩阵之中,通过炼金矩阵的加持来监测附近。但那一天,五名拥有言灵·血系结罗的混血种在一瞬间死亡,当时我们几乎可以判断发现的龙类至少是四大君主级别的。”
“那天,委员会决定由我来决定是否要外出观察情况,但我拒绝了。”路麟城叹了口气,“知道吗?那时候你刚刚出生不到半年。那是我一生中除了你妈生你那天以外第一次感到畏惧,我怕我见不到我的儿子成年,怕我的孩子变成了没爹没娘的孤儿,任人欺凌……所以我退缩了。”
“可是……后来我又不得不外出,因为他出现在了华夏和二毛国的边境,而且沿着西伯利亚大铁路一直走,目的显然是要走到华夏去。”
“你是狮心会的现任会长,应该知道你太爷爷是怎么战死的。这样恐怖的敌人是全人类的公敌,更何况这个家伙是直奔华夏……”路麟城苦笑一声,但旋即他的目光变得坚毅,彷佛他并非一名身居高位的掌权者,而只是一位为了保护祖国的铁血军人,“华夏有我的家,有你在,无论是为了保护大家还是小家,我都必须去尝试和他一战。”
“于是,在我的斡旋下,当时末日派甚至是史无前例地与秘党达成了合作,还临时招募了一批灰色身份的混血种,我们调用了几乎全部的精英。”
“他没有你所见过的四大君主那样强大,但是他十分狡诈,说一句智几近妖也不为过,凭借着一把军刺带着一个女孩边走边杀,伤亡大概有上百名S级和A级的混血种。就在连我都即将面临死亡的时候,秘党下令清场。一名拥有言灵·来茵的年轻人出现在了现场,使用了这个一生仅能使用一次的言灵。我把你妈丢上了一列经过的火车,然后独自跋涉过雪地,去往预计的爆心,所以我成了神迹的目击者。”
“虽然这么说不大合适,但是……老爸你居然还活着,真是个奇迹。”
路明非记得当初看《狮心会会史》的时候看到过狮心会创始人梅涅克·卡塞尔使用言灵·来茵的记录,一切都被汽化了,而路麟城的幸存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你这臭小子。”路麟城笑骂了一句,“说实在的,那的确是一次奇迹,至今想起我仍旧很后怕,你妈事后还扇了我十几个巴掌,脸都被扇肿了。”
“但,我能活着,也和那个被你叫作路鸣泽的家伙有关。他为了保护同行的一个女孩,在爆炸的一瞬间抱住了她,我刚好就在他的身后。以他为圆心形成了一重透明的元素防护罩,我由于距离太近,刚好被保护住了,虽然受伤昏迷,但却没死。”
“我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前方上百平方公里的森林都被来茵烧成了灰尽,周围的雪也融化了,那孩子趴在爆心处,那个被他保护的女孩却不见了。近距离直接承受言灵·来茵他居然还能活着,只是暂时失去了行动的能力。于是你看到的那支长枪被空投给我,由我亲手扎进他的心脏,那支枪名为……朗基努斯之枪。”
“朗基努斯之枪?我好像在哪个神话故事还是游戏里里见过?”路明非思索着关于这柄枪的印象,但他对于这些神话故事并没有像那些关键的学科一样进行过恶补,所以还是没能记起来,只是感觉略有印象。
“朗基努斯之枪,这是一支曾经刺穿耶稣基督的枪。根据圣经记载,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名百夫长用枪刺伤了他的侧腹。这名百夫长就叫做朗基努斯。当耶稣的血滴入朗基努斯的眼睛,朗基努斯在瞬间被感化,此后放弃了原先的身份,成为了一名修士,并拥有了行使神迹的能力。后来他被追认为圣徒,称为‘圣朗基努斯’,这柄枪也被命名为朗基努斯之枪。
传说中只要手持有该枪,一百二十尺范围以内的人皆臣服,持有这枪者更可主宰世界的命运,但失去的人会即时毙命,在古代罗马帝国中,这枪成为权力的象征,多位战绩彪炳的君主,手中持有这把枪打胜了无数的战役,包括君士坦丁一世、查理曼大帝、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西哥特王阿拉里克,还以为那位东哥特王帖阿多利,他甚至以这柄枪击退了曾化身阿提拉的芬里厄,他的持有者甚至还包括掀起二战的恶魔勒特希。”
“只不过,这柄朗基努斯之枪在争夺的过程中断成了三截,三截断片被各代历王重新打造,所以才有这么多把朗基努斯之枪,一把在维也纳霍夫堡博物馆、一把在罗马奥古斯丁教堂、一把在大格拉斯顿柏立修道院。最终秘党回收了这些断枪,由秘党最顶尖的炼金术大师上任弗拉梅尔进行重铸,得到了现在的这柄朗基努斯之枪。”
“事实证明,这个名叫路鸣泽的怪物的确十分强大。仅靠着三分之一朗基努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