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十月的某天,何志轩打电话来问她:“下周篮球赛,我们学校打杜克,我有两张票,你想去看吗?”
杜蓓琪干脆地回答:“好啊,听闻杜克蓝魔的大名很久了,正想去看看。”
何志轩佯装发怒道:“嘿,千万不要在UNC的人面前讲你是杜克的粉丝,我们会很生气的。”
“好吧,我尽量注意。”话筒里传出她愉悦的笑声。
杜克蓝魔是杜克大学校篮球队的称呼,是她一直喜欢的球队。说起美国大学篮球赛,杜克和UNC算是世仇了,两所学校同在北卡州,隔了半小时车程,一个是王牌的私立学校,一个是牛逼的公立大学,篮球都打得不错。
杜克出了不知多少位NBA巨星,还有大名鼎鼎的“老K”教练;UNC更不用说了,乔丹的母校,拿奖拿到手软的学校。两支球队谁都不服谁,每次遇上都是天雷勾动地火,惊天动地像要引发世界大战一般。
她有一次路过杜克校园的草坪,看到很多人在烧椅子和桌子,问了才知道是篮球赛杜克赢了UNC,大家聚在一起狂欢。那一次,她才知道杜克有烧东西这种独特的庆祝方式。
到了篮球赛当晚,何志轩开车来实习的地方接她,载她一起前往杜克篮球馆观看比赛。
在离杜克主干道还有一公里的地方就开始堵车了,最后不得已,只能把车停到了离比赛场地比较远的地方,他们步行前往篮球馆。
过检票处时,她背着一个双肩包,里面装着一些乱七八糟的零食,过不了安检,她又舍不得扔掉,只好走回停车场放包。
她诚心诚意地向何志轩道歉:“对不起,我不知道看球赛还有这种规矩,害你陪我来回往返。”
他倒看得开,自在地说:“没关系,就当是散步,多走走有利健康。”
“你为什么不提醒我不能带饮料和食物进场呢?”她知道去迪士尼、环球影城要开包检查,但从来没看过篮球赛,所以把这事给忘了。
“我也是第一次在美国看篮球赛好吧,根本不知道这些规矩。”他轻松自然地说着,解释得合情合理。
她笑了起来:“好吧,现在我们都记得这次深刻的教训了。”
何志轩指着她的脸,真心地说:“你应该多笑,你笑起来的时候很美。”全世界都变得黯淡了,他默默补充到。
她下意识地摸自己的脸,耳尖窜起一抹红痕。
看着她脸红耳赤的模样,像有什么东西撞进了他的心里,把他的心撑得满满的,那种感觉太真实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真实。呼吸乱得厉害,他停下脚步,站在了路边。
“蓓琪......”他侧过脸,认真地看着她,问了一句:“如果你分手了,可以考虑一下我吗?”
什么?他为什么忽然这么问?杜蓓琪跟着停在了路边。
夜色渐浓,北卡的夜空繁星闪耀。
何志轩穿着一件军绿色的衬衣,一条白色休闲裤,那张优美的心形脸一如既往的白净,他的眼,在星光下显得特别惑人,像深深的海洋,藏着漫天青辉,映着整个星河。
杜蓓琪不知所措地望着他,双手抓紧了外套:“不是说好了只做朋友的么?”
“本来我已经在学着放下了,可是你来了北卡,又点燃了我的希望,我心里一直喜欢着你。我知道,你肯定发生了一些不开心的事才会来这里,不管那是什么,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肯定不会扔下你一个人在这里,不闻不问。”
那天在“巴黎高庭”,他看出她和陈景恩之间有古怪,事后,他问了谢莉莎一些细节。这一次,杜蓓琪急匆匆来了北卡,他再一次打电话问了谢莉莎,原来,两次事件的起因都是因为狄沐筠。
在海山大学的四年,他和狄沐筠的交往不深,但这朵高岭之花实在太出名了,或多或少听过一些关于她的传闻。她是单亲家庭出生,有一个长期生病的母亲,和杜蓓琪一样是二胡演奏者。她成绩优秀,气质柔顺,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冰清玉洁的美丽,从小到大的追求者无数,却没传过一次绯闻,倒是洁身自好的一个人。
从长相来说,她比较清纯,杜蓓琪比较娇媚,很难说清谁比较漂亮。
从音乐造诣来说,她的指法技巧无懈可击,拉奏技术炉火纯青,杜蓓琪不如她,但杜蓓琪的音乐包含了很多深层次的东西,更容易让人有情感上的共鸣,所以也无从比较谁强谁弱。
从性格上来说,狄沐筠外表柔弱,内心却十足的强大,从她照顾卧床多年的母亲就看得出来,很少有人或事可以将她击倒;而杜蓓琪则刚好相反,典型的外强中干,整天和谢莉莎在一起,咋咋呼呼的,内心却十分柔软,属于一碰就碎的类型。
总的来说,狄沐筠和杜蓓琪各有优劣,只是他,更喜欢杜蓓琪这种类型的女孩。总觉得她像一个瓷娃娃,太容易碎裂了,让他想悉心呵护,有时候又会有一些小邪恶,整蛊他,弄得他手脚无措,他十分确定自己喜欢这种感觉,想和她在一起。
“他、他很忙,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