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来的时候院里的露珠还未褪尽,被清晨的第一抹阳光照得晶莹剔透。
我透过指缝望天边的太阳,第一次觉得它那么暖和,那样好看,好看得就像
我的脑海里突然窜出和寅成第一次对话的场景。
那天他也是站在金灿灿的阳光里,健硕的身上披着一件干净的白衬衣,那件白衬衫干净得被强烈的太阳照射得白茫茫,整个人仿佛被一圈白光围绕,帅得就像自带光环的神仙般令人目瞪口呆。更让人疯狂的是这么一副绝世俊容下,配给了他完美的身形和勾人魂魄的脚型,加之后天训练的腹肌,不得不承认他是块毫无瑕疵的美玉。
那时的他因为我请求他当我主人而微皱着眉,俊雅的脸上露出不解的表情,淡色的双唇抿紧,透着防备的痕迹,那股冷静淡然遇事不惊的态度和清冷居远的性格使我心底骚动。
我回过神,心底因为拥有了这么一个完美的人像炸了烟花般高兴,脸上的笑容怕是比天边的太阳还要灿烂,溢于言表的幸福感让我觉得我的人生不再腐烂不堪,有了盼头,有了激情和想要小心翼翼去呵护的珍惜。
我出去慢跑了一圈,因为我觉得我有必要提高一下自己的体能,以免承受不了寅成更高强度的驯练。
跑完之后我洗了个澡,手忙脚乱地准备好早餐,然后上楼叫寅成起床。?ùsнùτǎп?.Có?(fushutang.)
我拉开窗帘让阳光撒进来,寅成因为刺眼翻了个身背向这边继续睡。
我看着他孤傲的背影,视线被他架在被单上那只光洁的大脚吸引。
我曾经听人说过:那时候爱上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有车有房,而是那天下午阳光很好,他穿了一件白衬衫。
爱上一个人其实就这么简单,在那一瞬间,让你心里悸动的,大概就是接近爱情的感觉。
但是我看不清这种感觉到底是不是爱情,因为在我的世界里,还有一种能够让我心底悸动的感觉,那就是奴对主的臣服和敬仰。而此刻我对于寅成的悸动,我想更多来自主奴之间的情愫。
我爬过去跪在床头看着熟睡中他俊雅的面容,不忍心舔醒他。
那真的是一个人神共愤的尤物,一个百年难得一遇的大帅逼,不用任何妆扮,就能如此清秀俊俏,让人赏心悦目。
我并不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人,我之前的主人哪个不是一等一的帅哥,然而到目前为止,寅成应该算是第叁个让我如此贪恋的人,完美的身高,修长的大腿,好看的五官,作为演员被训练过的言行举止以及表情笑容,不得不让人疯狂痴迷。
很高兴,他此时此刻是我的主人,和我有着不一样的关系和接触,我再一次为自己有钱感到骄傲,金钱和权势它有时真的是万能的。
我爬到他脚旁,用舌头刺激他的脚底和趾缝,他睁开惺忪的眼睛看了看我然后又闭上了,大概花了五六分钟他才渐渐醒神,坐起来呆呆地看着我一寸一寸给他舔着双脚。
“行了,擦干净吧。”他低沉沙哑的声音飘入我耳朵。
我停下动作找了块毛巾给他擦干净然后将拖鞋给他套脚上。
我巴巴跟着他爬进厕所,以为他会让我喝他的晨尿,可是没有,他让我出去外面侯着。
我不甘愿,他看我僵在那里不动,似乎明白我在想什么,半蹲下来拍了拍我的脸,“怎么?想喝主人的尿?”
我点点头。
“张嘴。”
我张开嘴,他往我嘴里吐了口唾液,然后给了我一巴掌,轻蔑地说:“别说你没有资格用你的狗嘴对着我的鸡巴,你就连看的资格也没有,懂吗?”
我的心一涩,主奴是非常亲密的关系,不但主对奴的裸体一清二楚,就连奴对主的身体也是非常熟悉的,平常奴给主口交那不是常有的事,为什么到了他这,连鸡巴都不让我看?
还是,他根本没真的拿我当他的奴,他只是在执行任务而已?虽然我知道他是为了让我帮他才答应做我的主人,可我心底多少还是希望能和他有一点真实的感情交集。
“怎么?不明白?”
“贱狗明白。”
“那还不滚!”
“是,主人。”我磕了一个头,爬出去外边侯着。
长方形的餐桌套着一方雪白的餐布,上面放着一碗平淡无奇的面条和一杯商场卖的橙汁。餐桌底下放了个用碟子装着的叁明治。
我拉开椅子,寅成将外套搁在椅子靠背上,坐下来,他看到那碗面条,问我:“你做的?”
“是,主人。”因为寒酸,所以我有些尴尬,他倒没说啥,动筷“刷刷”吃了起来。
我看他没嫌难吃,欣慰地笑了,爬到桌底下啃那块叁明治。
我早上还真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可是没办法,这还是我和他生活伊始的第一顿早餐,我当然得亲自做点东西好让他感动,虽然吧,我知道自己做的东西不会好吃。
寅成翘起二郎脚,垂在我早餐上方十厘米高的地方,人字拖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