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前边就是大雍的京城?真是好气派啊!看起来比西凉的京城还要气派还要热闹啊!”
沈瑶高高挑起车帘子,露出自己浑圆的脸庞。
是的,浑圆的,自打她半个月前吃下了第一粒异肌丹,她的脸颊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肥胖了起来,就像是她上辈子吹气球一样,简直神了。
跟停药恢复容貌需要很长时间不同,她吃下药之后只用了三天便变成了这个丑不拉几的样子。
脸肿了,皮肤黑了,脸上的疙瘩也出来了,身上也是如此,整个人肥肥胖胖的,走起路来都一摇一晃的,俨然就是个一百七八十斤的大胖子了。
以前带来的好看衣裳全都不能穿了,幸好她临行之前多了个心眼儿,将自己之前做媒婆时的衣裳塞进了包袱里。
原本还打算给沈瑶买新衣裳的赫连翊,看到她穿着熟悉的衣裳出现在眼前时,顿时有种被蒙骗了的感觉。
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呢?怎么这事像是她预谋很久了似的?
沈瑶这招摇的声音,在加上她格外出奇的容貌,立即引来不少人的侧目。
京城果然是京城,即便还没有进城,这城外的人就已经很多了。
兴高采烈地冲正好奇打量自己的百姓们打着招呼,沈瑶高兴地像个孩子:“赫连,你看他们多热情,一直在看着我呢!”
赶车的阿忠将自己的帽檐使劲往下压了压,当然看你了,不仅看你还笑你了呢!
赫连翊对那些人不感兴趣,他的眼里只有沈瑶。即便不是以前的容貌了,但在他眼里,她依然是最美最艳丽的那个。
宠溺地捏着她肉呼呼的小手儿,赫连翊点点头,笑道:“是啊,他们都觉得你很漂亮。
噗!
阿忠捂住了心口,主子,你这样颠倒是非,良心不会痛吗?
自家男人的情话,沈瑶自然是听着愈高兴了。
不得不承认,经过这几个月的相处,赫连翊的嘴皮子在沈瑶的培养下也更加利索了,连说情话都能做到脸不红心不跳,信手拈来了。
真可谓是孺子可教也。
“不对呀,为什么这些人都往外走呢?这会儿不是刚开城门吗?他们不是应该都进城去吗?”
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还是沈瑶心细看出了端倪。
难道是出事了?
可是这些人的神情也不像是出事了的啊!
阿忠拉住了身旁一个大叔询问情况。
这大叔也是个热心肠,连声道:“今儿谁还往城里去啊,大家都争着抢着往外走呢!你们是外地的吧?哎呦,听你们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哪!你们哪儿的啊,好像没听过你们的口音呢?”
大雍和西凉毕竟相隔千山万水,虽然语言互通,但是口音多少有些不同。
阿忠不怕暴露自己西凉人的身份,但是毕竟没有跟西凉的和亲队伍同行,还是低调一些得好。
“是啊大叔,我们是南方人呢!对了,您说这些人都抢着去城外,这是怎么回事啊?”
这大叔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没去过南方,虽然京城也有南方人,可是口音好像跟他们几人不一样啊。
不过一说起去城外的事,他就把口音的问题给放到一边去了。
“哎呦你们要是再晚来一会儿,就看不上咱们大雍最热闹最有趣的新鲜事了!我跟你说啊,咱们平西郡主开的洞天,要跟醉仙居比赛厨艺啦!这平西郡主可是个能人,那西凉都是她给出主意打败的呢!”
这么说就有点夸大其词了,一个普通女子就能打败千军万马了?
沈瑶有些不屑,不过对于比赛厨艺还是很感兴趣的。
特别是在来的路上,他们也听到不少平西郡主林媛和她的心上人夏征之间的事了。
更何况,之前沈瑶想要从西域购进的琉璃,就是被大雍的郡王夏征给半路劫走了。
她早就想见见自己的宿敌是什么模样了,既然现在有机会了,当然不能错过了。
跟赫连翊一番商议之后,几人立即调转马头顺着人流去了赛场。
正如大叔所言,他们的确是来晚了,比赛场上最好的观赛位置已经坐满了人,就连对面的临江楼也已经宾客满座了。
想要在临江楼找个位置都难了,更何况是最适合观赛的好位置了。
不过,这些事自然是难不倒赫连翊的。
阿忠得了令,去了临江楼。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他便回来了,果然定下了一个最佳观看比赛的雅间。
沈瑶对他办事如此利索十分欣赏,一边夸一边问他到底是怎么说服人家让出雅间的。
阿忠面无表情地将马车栓到了一边的柱子上,说道:“没什么,只是打听了他是哪家的公子,在半路上烧了他乘坐的马车罢了。”
所以,其实那个公子根本就是没有马车可坐,所以才来不了了?
还以为他是跟在自己身边久了也练就了一张可以颠倒众生的利索嘴皮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