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云很忙。
大早晨起床就开始酿造酒水,而且还给这十万两订单的酒水,起了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
没错!
就叫“十万两”。
周止若起床后就去送两个师妹了,说是害怕她们遇到山贼。
襄阳城离杏花镇不过两个时辰的路程,现在还是白天,苏云觉得怕遇到山贼只是个借口。
这妮子实则是旷工出去玩了。
相处几天下来,苏云觉得一开始清丽脱俗的周止若,现在就像是换了一个人。
东方不败倒是悠闲,指挥着武松帮着她在后院收拾屋子。
说什么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是客栈的员工,就要有个员工的态度。
苏云觉得她似乎是想永久性的住下来。
这可了不得,你东方不败好歹也是个反派人物,万一哪一天仇家上门找来,你修为高跑得快,自己不就惨了吗?
没一个省心的,苏云看了看在水井旁卖力挑水的武松,露出一丝满意。
还是这孩子好,除了能吃这个缺点之外,能吃苦能干活。
自从昨天武松说了不走之后,东方不败就让他住到了杏花客栈内,说是方便教授武学。
苏云倒是没什么意见,后院里的空房间很多,而且平时有个客人,武松也能充当个跑堂的小二。
反正这年代也没啥雇佣童工之类的法律。
十万两苏云酿出了一百坛,又把客栈里招待客人的酒水,重做了一遍。
喝惯了自己酿造的美酒,苏云觉得以前客栈里的那些酒水,连狗都不喝。
虽然没有放什么珍贵的酿酒材料,但苏云靠着神级酿酒术,改良之后的酒水,东方不败都说味道还行。
东方教主都说好的酒水,那就已经不错了,毕竟这位平时凶巴巴的女人,对于品尝酒水方面,还是有非常大的说服力的。
转眼已到午时,苏云放下手里的活计,做了一桌丰盛的午餐。
对于吃饭这方面,苏云确实非常积极,大堂里的武松端着小碗都坐不住了,等着苏云解下围裙,坐好之后,才敢开动。
武松的吃相跟苏云相差不大,两人都属于吞食的那种。
东方不败一脸鄙夷的看着两人,不紧不慢的夹起菜小口小口的品尝。
“我回来啊!”
客栈外面响起周止若的声音,紧接着就看到她挎着大包小包跑了进来,同时身后还跟着一位身穿杏黄裙子的女子。
“旷工一天,罚款一百文。”
苏云头都没抬,大口大口的扒拉着饭。
周止若叹了口气,把身上的大包小包放在桌子上,为自己申辩道:“掌柜的,人家早晨不都跟你说了去送师妹吗?”
说着忽然想起自己回来好像还带了一个人,赶忙把身后的杏黄裙少女拉了过来。
“你看,我即使出门都不忘记咱们客栈,专门从襄阳城为咱们客栈找到了一位厨娘!”
周止若拉着杏黄裙少女,走到苏云面前,一副非常骄傲的样子。
她可不会说这位姑娘,是自己在半路遇到的,自己只是好心怕她被山贼打劫而已。
后来又听说这姑娘会做菜,连满汉全席都会,周止若二话不说就给她拉来了。
杏黄裙的姑娘站在周止若的身后,偷偷的看着苏云,心道这也太帅了。
没错!
杏黄裙姑娘正是在襄阳城里熘达着玩的黄蓉,她爹与五大宗师,以及各路高手正在商议大事,没时间管自己。
说是让自己跟那个浓眉大眼,胡子拉碴的丐帮憨憨一块玩。
刚开始两人还算不错,不过那个铁憨憨比她爹管的都多,这不让做,那不让做。
黄蓉索性甩开他,正好遇到在城里闲逛的周止若。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用到她俩身上在合适不过,当一个小美女看到另一个美女时,总感觉相见恨晚。
超级大方的周止若,寻思着昨天借来的银子不花光,回去就要被收走的想法,请黄蓉在襄阳城最大的酒楼吃了一顿饭。
在饭桌上,周止若不停的吐槽那襄阳城第一大酒楼的饭菜,连自家掌柜的皮毛都比不上。
这可让黄蓉来了兴趣,她自幼生活在桃花岛,每日除了修习武艺,捉弄各位师兄师姐之外,最大的爱好就是鼓捣各种饭食。
当听说有人竟然比襄阳城第一酒楼的厨子,做饭还好吃的时候,这对于黄蓉来讲,不易于发现了一本超级武学秘籍。
于是她就跟着周止若跑来了。
在黄蓉的潜意识里,会做饭的厨子不都是长得胖乎乎,满脸横肉吗?
为何眼前人,长相如此帅气,比那个胡子男帅气一万倍好不好。
看到苏云在盯着自己看,一向自来熟的黄蓉,俏脸莫名红了一下。
苏云看着周止若身后的少女,皱了皱眉头。
“你这是从哪拐来的?人家成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