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上东区,别墅内。
清晨,温暖的阳光缓缓移动,照射在凌乱的床上,曹归心有所感缓缓睁开眼睛。
“唔……这女人,睡姿怎么这么狂野……”曹归一头黑线,轻轻拿开架在自己腰上的腿。
身旁,贝丝趴在在床上,枕着曹归手臂,贝丝被她踢到了另一边。
“还趴着睡……”曹归翻了翻白眼,原本胸就小,万一压没了怎么办?
曹归轻轻将她转个身,但刚一上手,贝丝很快醒了过来。
“曹,怎么了?”贝丝揉了揉眼睛,疑惑地问道。
“没事了。”
“哦……啊~~”贝丝打了个哈欠,疑惑地问道:“你现在要回去吗?”
“不急。”曹归耸耸肩:“格温去研究蜥蜴人的细胞了,不用急。”
“难怪你有时间来陪我。”贝斯翻了翻白眼吐槽道,而后,突然挺起身体,眼睛圆熘熘瞪起,似乎想到了什么,立刻起身开始穿衣服。
“怎么了?”
“亲爱的,我昨天淘到了好东西。”贝丝微笑道,然后下床一阵翻找。
“什么东西?”曹归疑惑问道,难道是新款式的丝袜?
“呐呐呐,就是这个。”贝丝从一个礼盒中拿出了一个玉瓮……玉制罐子,通体是略显黄色,温润柔和,有点像和田玉,看起来这玉的成色很好。
曹归对于没有研究,只能看出个大概,不过……这东西摆明了就是古埃及的东西。
这个玉瓮的盖子,是一个狼首人身的玉制凋像。
“这是什么?”曹归左看看右看看,这个罐子是一体的,无法打开,没有一丝缝隙,无法打开。
“玉制品啊。”贝丝笑道:
“我听说天朝人对玉很喜欢,你们的五千年文明史中,玉的文化贯穿了一切,从远古时期到现在,玉都是最高级的奢侈品,装饰品。”
“呃……你说的很对。”曹归将她手中的玉瓮拿过来,重新看了一遍,确认这东西的来历:
“但这个东西不是古埃及的吗?”
“都是玉啊。”贝丝看着曹归有些摸不着头脑,这两个地方的同一种东西不一样吗?
曹归:“???”
是玉没错,可这玉是古埃及的啊。
“……”
“……”
两人大眼瞪小眼,半晌不说话,空气莫名地有些尴尬。
“咳,没事。”曹归颠了颠手中的玉瓮:“虽然是古埃及,但也挺好看的。”
“呃……亲爱的,你不喜欢?”贝丝柳眉微蹙,感觉被骗了,不是曹归,而是卖她东西的那个人。
“这倒不是。”曹归摇了摇头,将她抱在怀里,一本正经的科普道:
“玉这种东西太复杂了,一般的人是分不出好坏的,天朝对于玉确实很喜欢,但一般情况下,很多都是假玉,所以我们很少主动买玉,一般都是从长辈手中传下来的玉。”
“原来……是这样。”贝丝似懂非懂。
“这东西是从哪里来的?”曹归下巴垫着她的肩膀,不停地巅着手中的玉瓮,虽然曹归门道,但这玉从感觉上来说,确实很好,很值得收藏。
“从一个探险家手中买下来的。”贝丝蹭了蹭曹归的脸,轻声说道。
“探险家?”曹归眉头一皱,这种所谓的探险家,一般可以翻译成文物贩子,盗墓贼,抢劫犯。
敦煌有太多的东西被这些所谓的探险家盗走了,至今都没能找回家。
“是啊,一个打扮成西部牛仔样子的探险家。”贝丝食指点着自己的下巴,稍稍回忆:
“他浑身脏兮兮的,一身黄沙,身上还带着好几把左轮手枪,我当时和惠特妮唐人街游玩,撞到他了,看到东西不错,就买了下来。”
“一身黄沙?西部牛仔?还带着左轮手枪?”曹归眉头微皱,莫名有些心中不安。
“嗯嗯,不过后面他好像被NYPD抓走了。”贝丝点点头说道:
“他一个人就带了四把左轮手枪,直接被巡警缴械了,幸亏他是白人……”
听到这里,曹归拿起电话打给了哈利:
“哈利,帮我查一下NYPD昨天……”
“上午十一点左右。”贝丝咬着曹归的耳朵,悄悄说道。
“上午十一点在唐人街抓的一个持枪白人,对对……他一个人带了四把手枪……好好。”
“曹,那个人有什么不对吗?”贝丝疑惑问道,总感觉曹归的反应有些不对。
“这倒不是,我只是有点好奇,这东西是从哪里找到的。”
曹归应付了一句,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不能说贝丝给他买的礼物让他心里有些不安吧?
不多时,手机上叮冬一声,哈利很快便将信息传了回来。
见状,贝丝连忙将脑袋凑了过去,她也很好奇,但很快,她的脸色骤然狂变,彷佛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