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般剔透雅致,漂亮、迷人,诱惑,就像女手中的水晶球,充满着盅惑的味道。
这双眼睛若是长在女人脸上,也是极美极美的人,就像封神里的苏妲己,疯摩天魔了纣王,如今,疯魔了她。
“不了,我弟弟应该就要到了。”看了看手表,赵惜文挑了挑眉,声音缓慢而低哑,带着轻微的嗞哑,很好听!
话刚说完,一个高亢的声音响起,“二哥!”
温岚看过,这个弟弟也是个‘美人’,因为肤色偏白,五官看起来比他还精致一些,却不若他这般妖娆,一个贵气十足,一个邪气十足,大眼睛双眼皮,眉毛不浓厚,眉峰也不算高,五官较为柔,若非他天生带着股盛气凌人、张狂放荡、风流倜傥的气质,很容易让人误会是女孩!
“美女姐姐,你跟我二哥,恩恩?”望着她,勾唇一笑时,嘴角会微微往上勾,给人一种天生坏痞子的感觉,却生生让人讨厌不起来。
她面露羞涩,正想厚脸皮顺着‘弟弟’的话向他讨要联系方式时,他却狠狠的拐了下他弟弟,“是谁,跟你有关系么?”
似笑非笑斜睨了他一眼,微笑地同她告别。
并在她没反应过来之前,迅速离去。
看着他们朝着不远处的兰博基尼走去,她更确定自己的眼光,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第51章 求婚
某高级咖啡厅。
“乐乐,嫁给我吧,我是真心的。”男人将红绒布的盒子打开,里面是一颗钻石戒指,戒指式样很老气,但胜在钻石够大。
女人小口喝着柠檬水,看了男人一眼。
宽额头,单眼皮,小眼睛,厚嘴唇,五官乍一看没啥亮点,仔细一看还不如乍一看。
个子还算高挑,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穿什么衣服都不好看,就拿他身上这套西装来说吧,如果她没估错的话,怎么着也值个万把块吧,可,穿在他身上跟地摊上淘来无二。
她不动声色地掩去眼底的不耐烦,抿了下唇,眼睛落在桌上的戒指上,怯怯的问,“主管,这戒指,怎么着也得值三千块吧。”
“三千?只能买到这戒指的三分之一。”男人高扬的声调带着得意和炫耀,“这戒指,八千八百八十八,这是购物发票。/”说完,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商场单据,一并推了过来。
女人没接,咂舌道,“好贵哦,八千多得吃多少冰激凌啊?”
男人笑,“乐乐,只要你嫁给我,我天天请你吃哈根达斯,一辈子对你好。”
女人再次抬起头来,望向他,目光微有些茫然。
男人见她这样,不禁心花怒放,嘿嘿,米小乐,看你还不动心?为了娶你,我可是花了大价钱!
米小乐,人如其名,给点吃的就乐的人,单纯、简单、有点白、有点傻,长的普通,性子软弱,随性,不喜计较,不善交际,初中毕业,XX电影院的检票员,只检票,不卖票的那种。
两年了,都没挪过地方,也没要求涨过工资。
生活平淡,平淡的连点水波纹都没有。
模样也很普通,至少这样情况下,很普通!
齐腰的长发,脸上架着副老土的黑框眼镜,穿着简单的T恤、牛仔裤,一副邻家乖女的打扮,给人的感觉也很是乖巧可人,不爱说话,且容易脸红。
他是她的主管,资历比她还小,只是因为学历是本科,影院的一经理是他堂哥。
刚开始,他并没注意她,只是偶然一次见到拿下眼镜的她,惊为天人,才知道,原来身边潜伏了个大美人。
这才上心,对她展开疯狂的围追堵截。
可她说,我有女儿了!
天哪,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刚大学毕业的她竟然有了一个五岁多的女儿,OH,MY GOD,原来她不是真纯,是甲醇!
没关系,他说,我不介意!谁没年少无知过!
大学生傍大款做公主的还少吗?至少她是真美,也是真纯,且是那种特容易知足,甚至,一颗冰激凌就能搞定的。
关键的是,她在那全市有名的高档小区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虽然她只有初中文凭(高中没毕业),但她那套房子,即使是身为本科生的他也是可望不及的,尤其,他真的想在皇城脚下定居,所以,他真的不介意。
更何况,她真的很美,比时下很多时髦俏丽的大学生还迷人。
若不是她刻意地将她美丽的容颜遮掩在这副老古董眼镜框下,大概多的是人追吧!
他自然没傻到去揭破这层窗户纸,被她当做因为她的人而爱上她,并非因为她的貌,前者很内涵,后者很肤浅。
见女人低着头不说话,一副认真‘思考’的样儿,他自作聪明的说,“我知道你担心谣儿,你放心,我会将她当成亲生的一样疼。”
只是,想到那丫头犀利的言语,轻蔑的目光,心里就毛毛的,不过才五岁大小的年龄,便给人一种异常老成、聪慧、刻薄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