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一个熊抱扑过去:“啊,叶在夕我好喜欢你。”
叶在夕感觉耳膜快破了,险些栽倒,半天才稳住身形,长呼一口气,咬咬牙,伸手,将女人拉开:“我说你——”
“给我签个名吧。”
叶在夕的话还堵在了喉咙里,有一张白花花的女人连凑过来,满鼻子都是香水味。
第一次,叶妖孽觉得香水这个东西不适合女人。
拂额,揉揉眉心,叶在夕无比头疼,看着前面小巷里的两个身影,无奈地接过了笔。
那女人外套一脱,凑到叶在夕面前:“这里这里。”
“还有我,还有我。”
“我的,我的,签这。”
“这里。”
都是些什么猴孩子,签在衣服上也就算了,签在脸上,手上那叫什么事儿啊?要是平日里,叶妖孽没准会好这一口。
签完名,叶在夕再抬头,那两个人都走了好些距离。
“不好意思,我还有通告。”
叶在夕留了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就要离开。才踏出一步,那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垮了。
“叶在夕。”
“啊!”
“叶在夕!”
“……”
抬眼望过去,三个路口,各个声势浩大,前仆后继的人拥进小巷里。
这下好了,走不了,叶在夕一张俊脸,彻底石化了。
三秒钟之后,人群又壮大了不少。
“操。”叶在夕嘴角一抽,“人太红,没办法。”
“下次一定不放过你。”看了一眼那边越走越远的女人,叶在夕狠狠收回视线,然后慢条斯理,露出一个妖孽般的笑,优雅转身,握着伞,撒腿就跑,动作竟丝毫不减妖娆感。
因为叶氏名言中有这么一句:任何镜头前,即便是手机,也绝对不能留死角。
见过这么自恋的人吗?见过这么变态自恋的人吗?
烟雨江南的某小巷里就有一只。
那边,一个撑着伞的男人,身后一群疯狂的女人,一波高过一波的尖叫。
“啊!”
“叶在夕!”
“叶在夕!”
余音绕耳,回荡在这江南烟雨中。
这边,左城怀里的女人杵了一下。
“那边出什么事了?”从左城怀里探出脑袋,好奇地瞅着。
好多脑袋啊!隐隐约约似乎什么声音,她正要侧耳认真去听,左城伸手,便把她的头摆正:“没事。”
“围了很多人。”她继续探出脑袋。
左城长臂一伸,直接抱着她就走,面无表情地丢了四个字:“聚众传销。”
女人煞有其事:“哦。”原来这么诗情画意的地方也少不了一股污浊之气啊。
对于女人的深信不疑,左城表示出极好的心情,噙着笑,逆着人群便走了。
身后,左鱼频频回头,嘴里念叨着:“叶在夕!?”
聚众传销?左鱼笑笑,识相地不闻不问。
小巷深处,叶在夕已经被追了好几条街了,手里的伞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雨雾打湿了刘海,上气不接下气的,向来注重形象的某妖孽,这次是败光了形象。
第四次巷口拐弯,叶在夕顿住,回头看了一眼,俊脸黑了:“丫的,还有完没完。”
身后,人山人海,叶在夕第一次觉得太红了不好,麻烦。
权衡了几秒,叶在夕选择了相对人少的左边小巷,才刚迈出一只脚,忽然一阵拉扯,叶在夕天旋地转了,随之,一个温软的身体便覆上来。
叶在夕怔了一秒,眸子一厉:“谁准你抱爷了。”
一声怒吼后,安静了片刻,传来女人含笑戏谑的声音:“想甩开她们就别动。”
叶在夕暴怒的眸子忽然一凝,果真不动了。
女人笑了笑,随即伸手,将叶在夕的帽子拿下,又将衣服脱了,勾起他的脖子,一个转身,贴向墙,拉下叶在夕的头便凑过去……
啧啧啧——俨然一对公众火热亲吻的野鸳鸯啊,那个姿势,那个动作,哟哟哟,看看都掩面害羞啊。
转弯口,人群已经临近了,燥乱的声音传过来。
“叶在夕!”
“人呢?”
“那是?!”
众目睽睽下,大尺度有木有?
顿时齐刷刷跑过去无数个眼神,然后各自做掩面状。
“那边。”
“叶在夕!”
“……”
身后,人群静了,脚步远了,‘野鸳鸯’动作依旧激情四射。
换个角度看世界,那交颈鸳鸯虽贴得极近,唇却未碰到。
好吧,这个世上有种伟大的动作技术,叫做:借位。
靠着墙的女人仰起头,迎上叶在夕的眸子:“还记得吗?这是十二年前你教我方法。”
女人笑容妖异,一双大大的凤眸美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