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决定了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她虽然是女人,却有着比一般男人更为坚韧的耐力。秦卿当然不知道,那是因为穆晓云经历过一次死亡所得到的经验教训,但他却欣赏穆晓云的这种特质,并且不愿意看到它,因为爱情的来临而消失。
“晓云……”
只好无言地,紧紧拥抱。
第二天傍晚,穆晓云心打扮一番,准时赴约。
当穆晓云在酒店里对着镜子描眉画眼,再乐滋滋地一件一件挑选衣服的时候,红姐还以为她要跟秦卿去约会。
而得知穆晓云竟然是跟两个女孩子去吃饭之后,红姐摇头大叹:“秦卿真是歹命啊!女朋友跟他约会还不如跟两个女生一块去吃饭来得上心!”
“红姐,哪里这么说呢。是因为秦卿经常搞突然袭击,我连打扮的准备时间都没有好不好!”
穆晓云一边说着,一边打量着镜子里的人。
一袭鹅黄色的丝质连衣裙,简约的领口,透出穆晓云运城美丽的锁骨,一条白金项链垂坠前,在迷人的弧度上,一颗黑珍珠散发着幽幽光芒。流行的a字设计,裙摆处微微敞开,整条裙子勾勒出穆晓云颀长美好的身段。
穆晓云肌肤若雪,体态轻盈,一头乌黑青丝,只是稍稍过耳,既没有烫也没有染,却在满大街都是长发飘飘的女孩子的年代里,显得格外的清爽宜人。穆晓云的面容,其实是相当古典的鹅蛋脸,秀眉入鬓,檀口含丹,小巧笔挺的鼻梁,一双杏眼潋滟如波,光华内敛。
只是那么镜前一站,已是颠倒众生。
红姐盯着眼前俏生生的人儿,饶是女人,也禁不住张大嘴巴。
叼在嘴里的面包,无声落地。
“晓云,如果你留长头发,一定很好看。”
红姐啧啧惋惜着,这样绝美的面容和感的身材,如果配上一头亮丽柔顺的长发,啧啧,那真是迷倒多少男人啊。
“留长发干活不方便。”
穆晓云拿着一把黄杨木小梳子,把自己原本已经很平滑的头发慢慢梳理整齐,笑着说。
话说回来,当初她痛下决心剪短留了多年的长发,是因为知道孙景炀将会出席自己学校的校庆,担心会再次遇到孙景炀,重复上一辈子的悲剧,而刻意而为。
细细回想,自己未免不是存了逃避现实,又或者逃避孙景炀的意思……
但是现在,她已经开始了一段新的恋情,更重要的是,对着孙景炀,她的心情已经彻底平和。如今她已经彻底克服了对孙景炀的心魔,再也不用担心会重复前世的悲剧了。
俗话说,头发是女人的第二生命。
那么,自己是不是应该开始善待一下自己的第二生命,留一个更适合自己的发型呢?
穆晓云盯着镜子,镜子里的短发美人,正冲她微笑。
那是充满自信的,神采飞扬的笑容。
——不再是豪门怨妇,而是职场英,重生过后的女翻译官的笑容……
“走咯!”
穆晓云一甩短发,大步流星地走出了酒店房门。
……
帝都里,有很多海。
所谓的“海”,可能是以前占领帝都的前朝胡人的说法,理应为“湖”又或者是“水洼”的意思。前海、后海、西海……这些大大小小的湖畔,无不被懂生活识情趣的帝都人们充分利用起来,或者开发成酒吧街,或者被权贵先一步占领享用,成了传统的权贵用地。
前几天余青童带着穆晓云来的这家西餐厅,穆晓云觉得环境相当不错。这里坐落在后海旁边,两岸的树木绿得正好,青翠欲滴;湖面潋滟无波,像一块最上好的绿宝石般。而偶尔有鲜红的锦鲤,自湖底浮上来觅食,鱼尾巴那么一甩,顿时打碎了湖面的平静,溅起圈圈涟漪。
上次来的时候,正是下午茶时间,所以只有致茶点供应。而到了晚饭时分,则供应正宗的法国餐。
穆晓云来到这里的时候,发现上次侍应生对自家菜品,出品正宗的自豪感原来并不是自吹自擂:事实胜于雄辩,擦黑的傍晚,这里已经坐满了老外。而且从他们男的黑发褐眼,女的娇小玲珑这些外貌特征看来,很可能都是法国人。
夏若亚来得很早,早就坐在这里了。
看得出,最近开始感受到狗仔队困扰的夏若亚,在这个满是老外的地方感到异常放松。她穿了白色的亚麻布上衣和卡其色的宽腿裤,整个人显得愈加的纤长细瘦,手腕上又戴了无数绿松石、蜜蜡之类宝石镶嵌的镯子,摇起手来叮叮咚咚:“晓云!你来了!”
拿下鼻梁上的大墨镜,夏若亚笑容却略显郁郁。
“若亚,你来得好早啊。静怡呢?”
“我在这里。”
比起两位大美女各胜其长的夺人风采,蒋静怡显得平凡的多,她也很明白这一点,所以今天穿的是古奇的职业套装,白色衬衣,有着尖锐的翻领,黑色小西装上有着宽宽垫肩,整个人的气场,是严肃的、严厉的,已经是典型的女强人范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