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会,她惊奇的说:你脚趾真长,都快和手指一样了。
我知道她是夸张,但不可否认,我的脚趾比普通人长。我喜欢穿拖鞋的其中一个理由就是,穿鞋大多会硌脚。好不容易磨到不硌脚了,鞋子也快坏了。
可能是因为我小时候喜欢光着脚跑来跑去吧。我说,说话的同时,那幅场景横跨二十多年的光阴再次出现在我眼前。
你知道吗?我突然有股诉说的兴趣,想让她分享一下我们共同经厉过的那个年代的遥远情怀,毕竟她只比我小一岁多。
季子摆出一幅“洗耳恭听”的模样,我继续说:以前,每年冬天的时候,那时候可比现在冷,没有暖气没有空调的,就连木炭都是奢侈品。不过每年我妈都会在屋外烧一盆柴,成木炭之后再提回来。那时她就会拿一个洗衣服用的塑料大盆,在里面放上热水,最后把我放进去洗澡。
听我絮叨的时候,季子一直保持微笑,最后当我说完并总结时,她脸上的笑容越发深邃。
我也是。她笑着说,笑着有点喘不过气来。不过我还有个哥哥,三岁之前,我们都是在一个盆里洗澡的。
我回以微笑,不再说话。因为木盆里的水有些冷了,但与之相反,手和脚仍止整个身体都暖和起来,甚至有些出汗了。全身都很热,但又舍不得离开。
我们几乎同时的把脚伸了出来,那上面还冒着白雾。季子看着我莫名的笑起来,她说:我一直以为只有关系最亲密的人才会一起泡脚。那样太放松了,什么情绪都会被降到最低点。
哦?我说,你是说如果吵架后最好要泡个脚,冷静冷静?
也可以这么说。她没赞同也没否定。只是把洗脚水端去倒掉,她再回来时,我已经躺在了床上。泡脚真的是太放松了,但同时,困意也比往常来的更加汹涌。
我听见她脚步的轻快声,感觉到她身影的投射,触到她柔软的唇。季子总喜欢在我半睡半醒时来闹我,大概是因为这时的我不会莫名其妙就拒绝她,毫无道理可言的拒绝。
说真的,对于情爱之事,我没有特别喜爱也没有特别厌恶。一切随性。
下次吧。我捉她那只顽皮的手说,对上她迷惑的双眼。今晚很累。我说。
她嘟囔了一声什么,说好吧。随后翻了个身,躺在我旁边。如此不言不语一分多钟,她明显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回荡。我觉得你最近沉默了很多。她的呼吸小心翼翼,语气低微。跟我在一起不开心吗?
没有。我说,转过脸去看她,一句一顿的说,你别想太多了。
也许只是心情使然,又或许是天气在作怪。我不想承认内心的某些东西正在悄然腐败。
这晚我们睡的很香——泡脚起了很大的作用——一夜无梦。自然,我们不会知道在平行世界的另一边,离我们宿舍不远的高290班上发生了一起恶劣事件。同时,故事主人公的世界也在那一瞬间天翻地覆。
直到第二天,我在办公室里见到脸色愠怒的英语老师和一脸漠然的张宁时,才总算了解了一点残缺的原委。
原来,昨晚最后一节自习课是英语。英语老师有个习惯,她喜欢让学生们当堂默写单词,然后当堂改。这本无可厚非,毕竟谁都知道英语最重要的就是词汇量。
不过这晚,就出了点意外。
英语老师刚进教室就见到了张宁那顶引人注目的大兜帽。本来,英语老师也是上了年龄的那类人,她认为在教室里戴帽子是很不礼貌的事。借此说了张宁两句。
于是这位本就心情不好的学生更加烦躁,但好在她那时自控能力尚未消失。她勉强压下怒火,摘下了帽子。
见目的到达了,英语老师也没再说什么,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她开始要求学生默写,默写完之后,时间到此也过了大半节课,也就是我刚刚倒在床上的那几分钟。
在改作业的时候,英语老师发现问题了,她发现有个学生写的单词出奇的少,二十几个只写了五六个。当时的她并没注意到这个学生就是张宁。生气的英语老师当众指名道姓,并让她重新写一份。她觉得,这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她大概认为,抄,你也要抄好点——因为当时在班上,抄默写翻书偷看已经成了潜规则。
起初,张宁很平静的接下了这份指责,并开始对照书上的单词写了起来。而后,她的同桌发现她越写越不对劲,笔锋已经划破了纸张。临近下课的吵闹声更是成为一个导火索。
据后来她的同桌回忆,那时的张宁因气愤而微微发抖的双手在纸上刷刷的写着什么。随后她撕下了那页纸,起身向前大迈几步,冲到讲台上。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时,漫天纸片飞舞。然后又在所有人都震惊的情况下,她重新戴起帽子,潇洒走人。
谁也没有看见她几乎同时落下的滚烫泪珠,随着碎纸片一齐落下。
班上死一般的寂静几秒之后,看热闹永远不嫌事大的某些学生们,竟带头鼓起掌来。这让英语老师更加怒火中烧。而她之所有把事情拖到现在才告诉我,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