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我,就象面前的“自净”,应祺坦然地一如多年前那个孩子。
“再过几年,你且看他————”微笑着看着他,我的眼底写着毫不逊色于他的坦诚,“多年以后的今天,你眼中的我,我眼中的你,变化几何,你我心中有数。佛理的阐释,你比我清楚的要多,这里,我不想再多教化,只是明白的想告诉你,古德寺,之于你,除了修缮积德,不该,也不会再有其它!”
“余米,”他一声轻笑,仿若从前每次我们共同恶作剧后,他看着我的微笑,有奖赏,有挑衅,“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的自信心依然让我吃惊,是个好现象,只是,凭什么,你能笃定我眼中的你是怎样,又如何可知,我什么不该,什么不会?话说太满,依然不好。”
“就凭那场游戏!”应祺眼中明显滑过一团妖艳的火,我的眼中,又何尝不是?“那场你我划下血誓的游戏————”低沉的声音带着梵香飘绕在佛堂里,曼妙的轻烟扶摇直上,划下一道多年前的艳丽影象————
那是东北大地带给我们的第一份见面礼。如此的厚重,如此的斑斓,如此的大气磅礴。当两个孩子被眼前飘摇的火红染艳了脸颊时,全呆住了!
高粱地,那是怎样的高粱地啊!山坡是浑圆的,连绵起伏,火红火红的高粱地象海一样壮阔宽广,从视线的这端一直延伸开去,到遥远的天尽头。夕阳耀眼的光芒辉映着天空,辉映着燃烧一般的高粱地,辉映着孩子的脸庞。我们扑进那海中,为田野浓郁的馨香所包围,所迷醉,所疯狂————于是,有了这一生最魔丽的誓言!
“我,应祺以血起誓,”
“我,余米以血起誓,”
“忠诚游戏规则,如果违誓,甘愿成为应祺(余米)一世奴仆!”
豁堂堂的声音,手指间深深被高粱杆刺破的血痕,两个孩子却笑的比那高悬的星辰还真挚!
可曾想,这疯狂的儿童游戏却主宰了我们整个的童年与少年。
游戏简单而残酷。应祺和我,各保留一棵最火艳的高粱,并互相在上面留有对方的血迹,然后隐藏。只要谁先找到对方的高粱,谁就有权利命令对方做一件事,事成为止,然后重新开局。就象誓言里说的,如果有一方放弃游戏,或输了而不去执行对方的命令,他(她)将成为对方一世的奴仆。当然,迄今为止,这个游戏被两个孩子严厉的监守着。
十七岁以前,两个孩子将整个人生舞台变成了自己的游乐场,乐此不疲的在藏与寻,敢与不敢中疯狂游戏。他为我生吃过蚂蚱,为我在考场上往老师身上泼下墨水,我为他伏在大树下捕捉过一千只蚂蚁,为他在人家的婚礼上去踩新娘的裙子————
一切的一切,此时,在他的眼中,在我的眼中,一一流过,划出一道一如高粱般火红的晶亮。
“我,应祺以血起誓,”
抬起那只依然印有伤痕的指,他的声音先在佛堂里响起,
“我,余米以血起誓,”
我跟随。时光仿佛回到那片火红火红的高粱地————
“忠诚游戏规则,如果违誓,甘愿成为应祺(余米)一世奴仆!”
誓言缭绕在佛祖面前,这个暂停十年的游戏,启动了。
(不好意思,家里装修已经完毕,开始放风,妈妈每天都要我过去守着房子,还要打扫卫生,更新不定时,而且有时较少,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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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什么动物,你打死了它却流了你的血?”
“蚊子。”
“一对健康的夫妇,为什么会生出一个没有眼睛的后代?”
“公鸡母鸡夫妇生的蛋,蛋没有眼睛。”
“小王一边刷牙,一边悠闲的吹着口哨,他是怎么做到的?”
“刷假牙。”
咬了一口我手里的鸡腿,童航一脸悠闲,等着我再问。我则手里捏着鸡腿,绞尽脑汁地想,昨天还看了哪些脑筋急转弯来着?
风雨交加,身旁的路人各个行色匆匆,又有哪个象俺两口子这悠闲的?刚才还是艳阳高照,突来的大雨,让行人跑的跑,躲的躲,我们家童航可得意咯,出门前,是他非要塞把伞给我,说一会儿肯定下雨,当时我还笑话他婆妈,嘿!还真给他看准了呢。
手环在我的脖子上,打着伞,啃一口肯德基刚出锅的鸡腿,童航同志会享受着呢。看俺们两这装扮,都是简单的T恤,仔裤,还卷着裤腿儿,一点儿也不象去参加婚礼的样儿。但,谁还真在乎,我们两也是不拘小节惯了,何况,今天婚礼的主角是刘棵,那小子,太熟了,没必要跟他装客气。
刘棵,说起来,是童航那圈子唯一和我关系不错的,没别的原因,他娶的这小娘子,是我大学时的学妹,他追人家那会儿,没少让我帮忙,于是,他就“叛变”咯,可没少让他那圈子的人“不耻”,“见色忘义”,呵呵,我也不是好鸟,也不领情,还总拿这逗他。他总说,余米确实是个小人,“叛变”到这头真是大大的失策。不过,交情是实打实定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