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越发的愿意与朋友们分享了。
“怎麽跑到这里来吃东西了?”因为是十斤的徒弟,算起来齐恒也算是婉婉半个师兄,所以对待她的态度也是疼宠得紧的。摸摸她的头,就著她小手轻咬了一口看起来不知道是鸡腿还是鸭腿抑或是鹅腿的东西,好脾气的问。
“这些哥哥请我来的。”虽然最後变成了她是主,他们是仆,但小婉婉还是觉著,事情不能颠倒了的说。
“乖乖,他们请你就来了啊?吓死我了!”拍拍胸口,最心急的春少赶紧过去把人抱起来揉巴了两下。当然,顺手抄走人家那半只什麽什麽腿之类的行径,不过是正常的压惊而已,不足为奇。
“阿九,春少抢我麻雀腿。”抿抿嘴,小婉儿不太乐意的偏头望向正冷脸站在一旁的岩九,试图让他帮忙维系正义。
“乖,这里还有。”原来,把那群小混混给打得落花流水之後。九把刀大人就为了逗小婉儿开心,又领著人去偷了某家财主圈养的肉鸡。为了怕小东西贪新鲜不吃,岩九还特别吩咐,让小混混们哄婉婉说,这是特大号的麻雀。
“够吃麽?这麽多人……要不要我把我那份匀出来?”眨巴两下大眼睛,可怜兮兮的婉婉姑娘如是道。纵是三年没吃过饱饭的人,也不舍得在这般可怜的姑娘嘴边夺食了。更何况,这些个男人们都是疼宠她到心尖尖上的,自是忙不迟疑的摇头,一个个只说是自个儿肚子不饿不用吃太多。
为什麽不干脆说不吃咧?实在是因为,小东西因为失了邬少後,便总是喜欢热闹的气氛。吃东西什麽的也爱与人分享了,平日在万春,除了岩九、景兰、丢丢儿……偶尔还会有一些到访的贵客作陪。所以,知她甚深的男人们,还是多少得吃上一点的。
苦逼的小混混,从不曾想到,本以为是摊大买卖的,却遇上了一夥大瘟神。
就算是再怎得不长眼,混混们也能够看出,外面围著的一堆兵士,一堆武林高手,一堆美貌与武艺并重的奇人……都不是他们惹得起的。刚刚听信了小婉婉所言,说什麽带个“哑巴哥哥”一起玩,就玩出了事。现在,他们再也不敢大意了。恭敬的伺候著,端茶送水的,硬是把这个破庙给弄成了个万春分院。
翘著腿坐在一个混混背上的春少,特别盛气凌人的指手画脚。
没办法,大半夜的不睡美容觉,总得发泄发泄不是。
可怜的小混混们……硬是要在这荒郊野外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把普通茶叶泡成上好碧螺春,绝对的苦逼不解释。而且,还没人帮忙说一说情。原本只当是普通傻气千金小姐的苏婉婉,接受到混混们的求救信号後,断然“好心”补充道:“不然就弄个茶香麻雀吧?跟那个茶香鸡一样的做法!这会儿吃很合适呢!”
是啦!天黑黑的,吃著那种暖烘烘的东西是挺适口没错,可大小姐你真当那些个肉鸡是麻雀了嘛?就算是土财主家,也养不出这麽肥大个头的麻雀啊!
一面含泪打杂,一面在心中默默腹诽的混混们,权当是今个儿一念之差认栽了事。只盼著,天快些亮,这些个瘟神快些滚回他们的快活地方去,将他们可怜的破庙还给他们。
结果咧?
绝对不可能成为男主角的小混混们,当然没那种想什麽是什麽的福分啦!
“小婉儿,这样不好吧?”说话的是稍微有点儿良心的齐恒。
倒不是他心疼这些名字都还叫不上的小混混们,著实是,身为丐帮一员的他,曾经也混迹过那些个不入流的地方,也做过那些个不入流的事情。将心比心,他并不太愿意看到这些人,真被弄去当苦力使唤。
“我只是想要几个陪我玩儿的人罢了……”婉婉被岩九背在背上,整个人还裹了贤王的金贵披风,眼睛红通通的,看起来可怜极了。
见了她这般模样,纵是心硬似玄铁的,也能化成了铁水,更无论齐恒。
“好好好,你领著回去玩儿便是。”身为师兄,自然就是为了纵容师妹而出现的。
“可是,万春也不能养这麽些闲人吧?”春少寄予厚望的站了出来,他的话,顶有道理,却被婉婉轻轻的给拨拉了回来:“没事儿,我们不回万春。”
“婉婉!你要走?”头牌要跑了?!
春景兰声音都抖成了筛糠子,若不认真辨识,都不太能听得清他到底在说什麽。
“小婉儿自然是想同我去帝都玩一玩,是吧?”总算插上话的贤王殿下,扇著扇子,自鸣得意的道。
“不是。”小姑娘摇了摇头,瞥了眼被当成人力车夫的那几个混混,眼尖的看到他们竖得跟兔子似的耳朵,好心的给予了解释,“我就是觉著,今晚儿挺好玩儿的,想要多玩会儿。那天阿恒和丢丢儿说过,有种特别有气势的职业叫土匪,我想试试看。”
劈里啪啦,男人们跌了一地,连那些个自以为要被弄去当家奴的小混混,也不例外。
不能不说,小婉婉虽然长大了,但是搞怪的脾性却不消反涨,著实为难了这麽多的宠著她疼著她的男人啊!
可这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