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都像想把灵魂留在主人身上一样。
某年的地母神节那天,皇宫外广场上空绽放着灿烂的烟火。那是阿内斯最后一次伺候伊尔法易,伊尔法易得身体像醉酒一样柔软,他哭了出来,还小声咕哝着求饶,阿内斯很了解主人,他知道伊尔法易的眼泪只是因为愉快,而不是因为别的什么。阿内斯经常看到他这样的一面,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次之后,阿内斯卷进了一些事情,惹上了挺大的麻烦,麻烦平息后,他也没有再伺候过伊尔法易了。
作为替代,阿内斯给伊尔法易推荐了其他爱人,每个都是被阿内斯亲手调教出来的。
“为什么他不找你了?”听到这,哈木扎第一次提出疑问,“是因为你身上的伤痕吗?”
“是。”阿内斯很赞赏哈木扎这一点:他只问是不是因为伤痕,却不问伤痕到底从何而来。
哈木扎说:“但我身上也有伤痕,也不完美。他会接受吗?”
“他会的。你的伤无伤大雅,而且也不算太多……它们只会让你更有魅力。我可不一样,没人会愿意近距离盯着这样的皮肤。”
其实哈木扎就会的……昨天他一直盯着阿内斯颈上的汗水,看着它们慢慢滚落,滑过锁骨和胸膛上的瘢痕。
听阿内斯讲完之后,哈木扎现在明白了一件事:昨天阿内斯确实没觉得舒服。他的汗水是因为室温和生理反应,除此之外,他没有颤抖或呻吟,没有叙述中的伊尔法易那样的失态,他全程寂静无声,一直保持着冷静,对侵入和抚摸已习以为常。
讲完前面那些后,阿内斯又给哈木扎展示了几样新鲜物件,它们都是用在床笫之间的,哈木扎从前完全没见过这些。
阿内斯想把一些重要事项写下来,让哈木扎随时加强记忆,就问哈木扎是否识字,哪怕只是坎塔里语也行,阿内斯会说一点坎塔里话。
哈木扎说:“就用玻拉话写吧,我认得字,玻拉话也认得。”
“那就好,”阿内斯说,“其实我有些吃惊。通常竞技场奴隶都不怎么识字。”
哈木扎说:“我有过不错的家庭,后来就不行了……这些都是以前学的。”
阿内斯从扎线本上扯下一张纸,拿起削尖的鸦羽蘸上墨。他写字的动作很慢,身经百战的哈木扎看出,这不是因为笨拙,而是因为旧伤。阿内斯的手臂和肩部伤痕累累,肯定有哪里伤到过筋骨。
今晚他们没有做爱,但仍然同床共枕。阿内斯的房间很大,足够再铺出一张床,但他说哈木扎必须习惯与人共寝,有时伊尔法易大人愿意与床伴依偎而眠。
这之后,哈木扎每天的日子过得都差不多。他坚持早起,坚持操练,白天无聊时就上街走走,体验一下恢复自由之身的快乐,晚上他会及时回到房间,听阿内斯一点点描述伊尔法易。
阿内斯写的纸条越来越多,哈木扎把它们都存在匣子里,每天都找一两张带在身上,没事就拿出来反复默读。
哈木扎从不关注阿内斯的工作内容,也从不对金枝旅店内的男女好奇。偶尔有些胆子大的妓女想亲近他,他一律拒绝。即使如此,他也免不了要接触很多阿内斯以外的人,并且由此了解到一些阿内斯本人未曾提起的东西。
比如,金枝旅店入口处的花篮并非摆设。篮中有红白两色花朵,若客人只接受女子,就取红玫瑰佩在胸前;若客人偏好男性,就取白玫瑰戴上;也有些客人什么都愿意尝试,那么他也可以两色花朵各取一支。这样能避免客人陷入尴尬,也方便旅店进行服务。
再比如,金枝旅店的真正拥有者并不是阿内斯。金枝旅店属于一个叫巴里德的人,他是玻拉的宫廷总管,私下也是玻拉最富有的财主。除他外,还有一些人也在旅店投入了钱财,据说包括两位大臣,还有一位和皇室沾点亲缘的富商。
阿内斯只负责管理旅店。那些大人物十分信任他,让他全权处理各类日常事务。据说这是因为他多年前侍候过那些人,并因此获得了喜爱和赏识。
除了关于旅店,哈木扎还听说了一些关于阿内斯本人的事:阿内斯不喜欢太甜腻的水果,喜欢甜中带酸的味道;阿内斯只喝果酒,粮食酿造的酒一概不沾;阿内斯不愿佩戴金银首饰,他说金属接触皮肤的感觉令人不快……
每当哈木扎背诵完一条伊尔法易的癖好,他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一条阿内斯的癖好,并且暗暗地比较两者。
他喜欢阿内斯的黑发,它们像丝绸一样滑过他的手指;他也喜欢阿内斯翡翠般的眼睛,尽管他经常不敢长时间直视它们;他还喜欢阿内斯淡色的柔软嘴唇,也许这世上没有人能够不喜欢;他甚至喜欢阿内斯伤痕累累的皮肤,他不觉得这身体丑陋,反而心生爱怜,他想一寸寸亲吻阿内斯的全身,让那些感受过痛苦的部位都在愉快中震颤。据说,伊尔法易也喜欢被这样亲吻。
哈木扎告诉自己:阿内斯不会发现我的心思,因为这些行为正是我应该学的,无论与他怎样亲昵,都不算逾越规矩。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阿内斯早早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