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们也没出场,早早地回去休息了。
整个酒吧内,客人只有一位——那个坐在酒吧中央,出手阔绰的包下整个酒吧的男人。以及男人身边站着的保镖。
“小鹏,她唱歌跟好听吧?”
听到一半的时候,坐在沙发里的男人突然别过头,看向身旁的汪大鹏。
“是啊,我也很喜欢听。”
汪大鹏下意识的接口,说出这句话以后,他才反应过来,有点尴尬看向邵博,说,“我的意思是,她的嗓音不错,歌声很有感染力,听着听着,就喜欢了。”
“嗬。”
邵博扬起嘴角,轻轻笑出声来,“我也很喜欢。”
语毕,他又转过头,目光重新落回在那个墙角舞台上,正在坐在椅子上弹着吉他的女生。
那名女生并没有和其他酒吧驻场歌手一样身着奇装异服,或者是用浓妆画的妖艳无比,而是一头海藻般的黑发直直地披散下来,随在肩头两侧,娇小的面容未施脂粉,素面朝天的坐在那里自弹自唱。纤瘦的身板简简单单的穿了一件纯白色的短袖衣,下身配着一条偏白色的牛仔裤,和一双白色带着一些红圆点的帆布鞋。鞋子很普通,但是鞋绳却绑的很有技巧,黑色的鞋绳与白色的鞋面明显的区分开来,黑色的鞋绳却神奇的内系在鞋内侧,从正面瞧过去,根本看不到绳子穿梭鞋面的痕迹,只有一个黑色的蝴蝶结露在鞋面。
就论酒吧这种风尘场而言,能有这样清灵的女生驻场唱歌的不多。
一首唱罢,台上的女生调了一下话筒,换了一首就在前奏刚起的时候,邵博略一抬手,对身旁的汪大鹏够了勾手指。
“先生?”
汪大鹏立即伏下身,侧耳倾听邵博的吩咐。
“你去开车去附近的花店买束花,赶在散场之前回来。”
斯文的声音很是温和,轻轻传入汪大鹏耳中。话语点到为止,但是话里的意思汪大鹏却听明白了。
先生是想送花给这位白若溪。
汪大鹏很快就转身出去了。
酒吧里,客人真的只剩下邵博一个人了。
邵博一直注视着白若溪,而唱歌的白若溪似乎沉浸在歌声的世界里,脸庞微微扬起,神色淡泊而宁静,澄净的茶色眼眸一直眺向酒吧中央的水母吊灯上,毫无杂质的眼眸倒映着吊灯照耀出的亮光,让她的一双眼眸灿若晨星,熠熠闪光。
片刻后……
弦声落下,曲终人散。已经到了午夜12点,新的一批的架子鼓手和打碟师该上场了。白若溪的演唱时间已经结束,斜挎着米黄色的吉他,默默地下台朝后门走去。
而汪大鹏的人还没有回来,花就更不可能出现了。
这都半夜了,附近哪还有花店会开门营业。汪大鹏没有回来,也是邵博意料之中的事。
看白若溪已经离场,邵博也起身离开,出于好奇的心里,竟忍不住尾随白若溪的背影,悄悄一同出了酒吧。
白若溪是从酒吧后门出来的,后门不似正门宽敞,而是一条比较偏僻的小巷,平时扔垃圾都要从后门丢出去。
小巷里也是小混混泡妞的圣地,虽然设有路灯,但是经常被故意砸坏。
幸好今晚是月圆之夜,清冷的银白色月光清白如练,模模糊糊将这条小巷照亮。
白若溪沿着小巷一路往大路上走,就在要出胡同口的时候,碰巧遇到了两个一边喝酒一边说着脏话的小青年。
两个青年的手臂上都纹着丑陋的刺青,一看就是街头的混混。
“咦,这妞不错诶。”
大半夜的,遇到美女了!两个小青年立即把酒瓶子一仍,笑着把身子一横,故意挡住白若溪的去路。
“让开。”
白若溪停住脚步看着面前的两个男人,说话的声音略重,姣好的面容依旧没有表情,淡泊的跟湖面一样。
“让开也行啊,陪哥哥们去个地方,哥哥这里有好玩的东西……”
加重的语气掩不住白若溪话音里的清灵好听,两个男人活像捡到宝了,猥琐的嘿嘿干笑起来。
“趁着我没生气,赶紧滚。不然……”
白若溪说话的声音本就不大,话说到一半,突然前倾起身子凑到两男人面前,说话的声音猛地变了味道,话音压的比之前更低,更重,一字一字地说道,“我就用我的麒麟,送你们见阎王!”
第214章 她的打算
“呦喝,还送我见阎王?这小妞口气挺大啊,混哪的啊?”
两个小混混一听到面前的美妞这样大放厥词,两个人面面相觑,然后捂着肚子,耸着肩膀哄堂大笑起来。一边笑,其中一个人还指着白若溪,坏笑道:“哥哥可是混黑的,什么没见过,还让我们见阎王……”
一边说着,还一边伸出手准备去摸白若溪的小脸蛋。
她这一身样子,看起来太好欺负了?莫飞烟在心里这样叹道,跨着吉他的那只手伸向在吉他的掩护下伸向腰后,准备掏出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