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她坠于污泥之中。
“阿昭,我没有家了。”表妹说这句话的时候,该有多疼。她不止一次想象当时的情景。无家可归——所以,表妹才会毅然决然喝下醉仙草吗?在那让人如登极乐的药物麻醉下,会回到雍关城吗?会回到儿时那个有阿昭陪伴的家吗?
叶昭终于懂了,只是懂得太迟,后悔莫及。
作者有话要说: 剧里的阿昭,或多或少有点爱表妹吧。
既然爱为什么不接受,这才是我耿耿于怀的地方,本章试图给她如此选择找些理由。
说白了,郡王有主角光环附身,还能怎样。
☆、人言可畏
前言:
历史,从来只为男人的胜利浓墨重彩。如若失败,那正好——都是因为一个女人。
正文:
却还有叶昭不懂的。
马革裹尸,自从打小明了自己将门之后的身份,叶昭就做好了准备,保护山河护卫黎民之心从没有丝毫犹疑。可叶氏一门抛颅洒血去守护的百姓,转眼间就忘了曾有个女子为了他们赴汤蹈火舍弃清白,周旋于敌国虎狼之口,为保一国太平而香消玉殒。
渐渐地,表妹不过成了世人口中以色魅主,颠覆城邦的祸水。一边霄想着表妹的绝世容颜,一边吐着最下流恶毒的话语。她教训得了一两个污言秽语满口的龌龊之辈,却堵不了铄金众口:瞧,果然红颜祸水,连英明神武的大将军也落了个五迷三道的下场。怕是被这有悖伦常的下贱狐狸精弄疯了!
叶昭是疯了。以前的她,也曾不止一次被唤作疯子,小时候,她天天变着花样胡作非为,大人总训斥她像个小疯子。长大了,她千里沙场,于绝境中单枪匹马挑落敌方主将,大家啧啧称道她简直是个疯子。现如今,面对那些毁表妹清誉的愚民——她曾一心守护的,她却恨不得啖其肉饮其血,人们都指责她真成了疯子。竟然,为个不清不白的女人疯了。
这几年,叶昭骑着踏雪漫无目的地走了一城又一城,见过的人,遇到的事,都不重要,于她不过是走马观花中的过眼烟云。日复一日地过。有时候回头想想,一年恍惚好似一日。日子过得,比她想得要快些。
又快到表妹的忌日。
酒,必不可少。今天的酒入喉比平时更冲些,叶昭不过多喝了几盅,就觉得骑在踏雪上有些东摇西晃把不住缰绳。酒劲冲到头上,热气透过毛孔,散于全身。毛孔又灌了冷风,一冷一热下人晕晕乎乎的。
叶昭俯身拍了拍踏雪的脑袋,“你倒是长点心,别走那泥泞的小道,颠得我难受。”身子一晃,干脆抱住了马脖子。
似是听懂了叶昭的嫌弃,踏雪喷了个响鼻,晃动脑袋,驻足不前以示不满。
“臭脾气比我还大。”叶昭支着身子复又坐起来,抖抖缰绳,夹了马肚,踏雪依旧不动。“你这畜生,倒说不得了。”气呼呼地抱怨着,干脆翻身下马。落了地,也顾不得脚步虚浮,丢开缰绳,任踏雪跟在后面。
远离烽烟,没有尔虞我诈你死我亡,避开人群,用不上勾心斗角阴险算计。独来独往的叶昭便也在浑浑噩噩的日子中慢慢失了警惕。
直到一群黑衣人几乎近身,叶昭才反应过来,哪里是什么酒烈,根本是在酒肆中苦心积虑下了药,伺机唱这么一出瓮中捉鳖。
优秀的猎人,布下陷阱,等待时机,寻那猎物麻痹大意之时,出手,则必有所获。
大意,是能让人送命的东西。
这群黑衣人隐匿踪迹跟了叶昭这么久,现在是时候收网了,国仇家恨,终得一报,一击必中。黑衣人亮出兵刃,慢慢围拢上来。
落崖的刹那间,叶昭甚至有那么一丝欣慰。她觉得自己已经活了太久太久,久到弄不清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
命数有天定,半点不由人。
“表妹!我带你回家!”昏迷中的叶昭喉头滚动,她动不了也喊不出。巨大的阴霾笼罩她的全身。无边的思念耗干她的血气。
梦中,表妹消失不见了。叶昭挣扎踉跄着去追。
急火攻心下,眉头紧蹙,青筋暴起,剧痛席卷全身。
床边的两个人诧异地看着床上的姑娘猛地龇牙赤目,又再次陷入昏迷。“娘”床前一黝黑精壮小伙儿唉哟一声,脸上布满忧色,“怪吓人的,要不,我还是去山上请师傅给看看吧。”
张家大婶儿瞅瞅窗外白晃晃的光景,叹了口气,摆摆手,“赶紧上路别耽搁。”
小伙儿应了一声,打帘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表妹虽是虚构的人物,但在我的心里,她是存在着的,一个姑娘。如果她以跟我们一样实体的形式存在着,无论哪个年代,哪怕今天,死亡对她都不是最坏的,倒是活着,在“人言可畏”下苟活着——被无数肮脏的心用最最龌龊不堪的话语诋毁她那颗高贵的灵魂,才是最残忍的结局。
听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