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云臻在医院待了两周就获得准许出院,他趁病修了个大假,然后住进了丛暮的家里。
虽说他是病患,但丛暮所担当的显然不是旁人认为的照顾病患的角色。
这天早上照例是景云臻起床做早饭,丛暮洗漱完倚在厨房的门上看他,他还没睡醒,揉了揉眼睛,懒洋洋地说:“怎么起这么早?”
“习惯了,”景云臻一边翻搅锅中的粥一边说,“生物钟一时半会改不了。”
“你怎么勤快,显得我格外不近人情。哪有让病人干活的道理?”丛暮笑了一下,随口说,“你不如回到大宅那边去,我记得那边有管家厨娘什么的,你好好歇一阵子,有利于身体恢复。”
丛暮知道景云臻在城东有一座大宅,里面像所有大户人家一样配备了精良的服务团队————这是他前些天跟严平聊天时听说的,据说他们两家是邻居。
“大宅只是做个样子,我大概一年才会回去一次,”景云臻听完他的话,放下了手中的汤匙,沉沉地看着他,有一点不明显的受伤的样子,“你想赶我走吗?”
丛暮被他的目光刺痛了一下,略微清醒了一点,他扶了一下额,“我只是觉得,你本来没必要做这些事。”
“可是我愿意做,”景云臻复又拿起汤匙,低声说,“……就像你读高三那一年,你还记得吗?我们住在一起,每天早上我把早饭端上桌之后你才迷迷糊糊地从卧室里出来,你把头凑在盘子边上嗅,像小狗一样,无论我做什么你都说好吃……”
“喂,”丛暮“噗嗤”笑了一下,“没必要说我像狗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形容……”景云臻连忙解释。
“好了,我知道,”丛暮走进厨房,接过景云臻手上的汤匙和干净的玻璃碗,“我来盛饭,你去歇一下。”
他的侧脸在晨光下是与过去别无二致的精致,在枕头上蹭了一夜的亚麻色头发乱糟糟的垂在额角,唇角有一点笑,好像是无奈。
他在男人走到厨房门口的时候叫住他,头也不抬的说,“云臻,答应过你的事情我会做到的,你可以……不用那么紧张。”
紧张……对,其实不止是丛暮,连景云臻自己都能感受到自己的紧张,他侥幸的从不足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中存活下来,这固然值得欣喜,可是他怎么知道这不是老天全部的恩赐?如果人一生的运气都是有定数的,那么他现在开始便时刻为自己花掉的运气所恐慌——恐慌剩下的那一点运气不够把丛暮留在他的身边。
他这一生,走到如今,最怕的,也不过是丛暮离开他。
“我说,”丛暮盛好了汤,看他僵硬地愣在原地,忍不住笑道,“既然不愿走,就过来端饭,嘶,”他皱了一下鼻子,“烫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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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云臻养病养了两个月,没上过一天班,连带着丛暮也变得怠惰,一周顶多上三天半的班,早上九点起床,下午四点下班,其余的时间用来享受生活————反正他俩都是自个儿当老板,偷懒也不看人眼色。
就这么两个月,俩人加起来胖了三十斤。
弄得景云臻挺有危机感,有一天俩人吃完饭窝在沙发上看电影,洗了水果放在茶几上,你一个我一个分着吃。
电影里鲨鱼和英勇的男主角正在你追我赶,如此一来二去,自然是英勇的男主角逃出生天。丛暮含着硕大一颗空运来的车厘子含糊不清地随口说:“这个鲨鱼也太肥了,这么不矫健,怎么可能取得胜利呢?”
景云臻不知道原本想着啥,只听自己心里“咯噔”一声,过了半晌,哀怨地冲着在甲板上露出健壮胸肌的男主角问道:“祁卓有多少斤?”
丛暮:“……”
“你没事问他干嘛啊?”
他俩这一阵子相处的挺和谐,俩人都不是事多的人,彼此的脾气秉性也都熟悉,重新生活在一起比他们所以为的都要顺利一些。有一次他们到严平新开业的养生会所去泡温泉,晚上大家自己上手烤肉吃,景云臻帮丛暮布菜烤串,丛暮给他递纸巾和水,事后严平跟景云臻说:“你俩现在这种相处模式有点像老夫老妻了。”
“什么意思?”景云臻问,“你觉得我们少点激情?”
“不是,”严平连忙说,“我就是说……挺自然的,像是磨合了很多年似的。”
“其实我们挺有激情的,”景云臻面无表情,“尤其是在床上。”
严平:“……”
但是他俩的舒坦日子也就享受了两个月,第三个月的2号一大清早,许久不来打扰的秘书致电还搂着爱人睡觉的景总,说新项目出了一点问题,可能赶不上月末的质检组检查,希望大老板能够尽快回来坐镇,言下之意是你两个月的婚假也够了吧!
丛暮还没醒,听见说话声皱着眉嘟囔了一声。
景云臻亲了一下他的额头,给他掖好了被角,下床穿衣洗漱做早饭,赶着早高峰到公司一转,这才知道事情不得了。
他火冒三丈,一场会直接开到下午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