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腾地一下站起来,一个猜想就要呼之欲出。
可下一刻就被自己否定了。
怎么可能?巧合吧?
这一代的房屋院落结构大抵都差不多,况且三叔那边她也不是没去过,得先绕半边街,再进到一处巷子才到呢,怎么可能就是院墙那边?
想是这样想,但心跳却违背意愿慢慢加快。
她踟蹰片刻,还是向北墙上的小门走去,脚步放得极轻,深怕发出一点声响。
走到小门前,她先寻了寻门上,发现一条接缝都没有,顿时有些失望。这院长,做个小门还用整木……
不能看便只能听。她将耳朵凑到门上,暗夜里,除了虫鸣,哪里会有其他声音。
听了一阵后顿觉没趣,尔后自嘲一笑,她这是在干什么呢!
进而转身回房去了。
算了。有些事情,无需确认清楚,对吧。
比如开店文书,比如题字招牌。
这厢人才重新躺回床上,那厢人却翻身坐了起来。
沈越拾起床头的外衫,随意披到身上,踏出房门,入厕后坐到了橙子树下。
举目望了会儿月子,视线挪回来,便无意识挪到了南墙上。
想起白天时那一幕,阿梨仰头望着人字梯上的男子,那男子正在为她的店,换上新刻的招牌,而他写的那副字,早已不知去向。
想一想,阿梨也才十八岁,正是大好年华,丈夫早逝,无依无靠,若是能有个男子照顾他,也未尝不是好事。
如果是他的好友在世,必定会为自家妹妹亲自把关,看看那男子到底值不值得托付终身。
王许嘛,据沈越了解,为人忠厚老实,做事勤快,又有一技之长,身体也十分强壮,与娇柔的阿梨站在一起,还别说,挺像那么回事。
如果阿梨能有这样一个不错的归宿,他这个做三叔的,是不是应该感到高兴?
可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自己的嘴角:“笑一个。”
没笑出来。
也罢。
伸手自怀中摸出那方梨花手帕,瞧了两眼,便下意识拿到了鼻下。来自手帕上的香气让他不自禁闭上了眼,呼吸加深。
愈渐沉迷,沉迷到心底某处,因着这味道升腾起一阵奇怪的悸动。
树上的蝉鸣停了片刻又突然聒噪起来,声音如正投入演绎的二胡,拖着老长的尾音。
他被这声惊了一下,猛然回神。
紧接着就意识到,他又控制不住变态了起来,忙狠狠地打了自己的脸,麻麻的疼痛促使他快速清醒。
他站起来,跑去院中的水缸旁,打了一盆水,就预将这帕子丢进去,可手抬到半空却骤然停下。
罢了。
终归是自己有病,犯不着和个帕子较劲,找机会还了她,不留在身上,才是正理。
这样一想,又将手帕小心折好,揣回衣襟里。
这天之后,沈越每每下学回去,都是绕道而行。有意避开周梨的店子。毕竟他的题字都换下来了,他走那边似乎也没什么可看的。看了反而添堵,不光是添堵,他察觉他自己每看一次阿梨和王许,那病就会变得严重一点。越严重越歇斯底里。
只是那些每每深夜梦回的折磨,他从不与外人道。
他自小就特别能忍,就比如七岁那年的冬天,他独自一人坐在后山看书,遇上村里比他大好几岁的几个混混,他们不爱读书,也见不得向来懂事聪慧名声在外的沈越,非要认沈越当小弟。
沈越哪里肯与他们为伍,自然是不会同意。小混混们就把他架到山坡上的小溪边,强把他脑袋按进水中。那一年虽说是暖冬,没有下雪,水也没有结冰,但毕竟还是数九寒天,溪水浸骨的冷。
可沈越至始至终都没吭一声,更别说对那些混混妥协了。混混们觉得这人太没趣,只晓得读书,是块木头,后来便不屑再找他麻烦。
用他母亲牛氏的话讲,就是:别看他平日里谦和有礼,但某些时候,固执得就跟茅坑里的石头一般,又臭又硬。一旦认定什么,纵使拿了他的命他都不会改主意。
转眼之间,七月来临,距离周梨的店开张,已快月余。月底清帐时,周梨除了成本钱,净赚了足足一两银子。也就是说,她这才开张一个月,居然就赚足了半年的租金。她与李氏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他们两个妇道人家,从前都只靠种点田地为生,日子过得清寒。如今也算是找到好营生了,往后的日子一定能越过越好。
婆媳俩在灶房里,周梨磨磨,李氏烧水,周梨随意畅想着:“等咱们赚的钱多了,就在镇上买一处小院,搬城里来住,到时候咱们上街可就方便多了。”
李氏见她神色飞扬,心里自然也开心得紧。只是阿梨还这样年轻,大好的年华,又贤惠能干,身边没个知冷知热的,日后待她百年,阿梨孤寡一人在世,何等凄凄。
近日李氏自己观察过,王许为人老实,又勤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