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动手吗?南月手指捏紧发簪。
卫鸠又掏出一块淡粉色的手帕,上边绣着一只百灵鸟:“南大小姐,我觉得这张手帕和你一样,都特别可爱,让人见了就心生怜爱……”
“嗯。”南月点头。
在这里杀了卫鸠的话,应该没人会知道,可以像书上写的那样,将他的尸身拖到草堆里去……她的身体虽然柔弱,但练了数十天内力,在一夜之内无声无息地拖走一个人倒是不成问题。南月大拇指在发簪上摩挲着。
卫鸠忽然微微倾下身子:“南大小姐,你若是无聊,我以后日日来给你讲故事……”
是了,上一世,卫鸠也是这般说的。他在外闯荡多年,什么都知道一些,总能唬到南月。
南月看着卫鸠近在咫尺的脖子,很快分辨出喉管、血管的位置,手指微微抬起一些。
只要一下,就可以了。
南月轻柔地抬手,手指掠过卫鸠的脖子。
什么都没有发生。
卫鸠莫名地直起身子:“南大小姐,怎么了?”
“你脖子上有虫子。”南月淡定地眨眼,又道,“护卫大哥,你回去吧,这些东西我不需要。我不觉得无聊,男女授受不亲,你以后如果再在夜晚来找我,我会告诉父亲和哥哥,让他们将你赶出南家。”
“大小姐,你误会了,我没有那个意思……”卫鸠表情尴尬。
“不管你是怎么想的,我已经有心上人了,我不喜欢和别的人走得太近。”南月声音清软,却无比认真,漆黑的眸中没有一丝感情,“如果你喜欢我二妹妹,那我……祝你们百年好合。”
说完,南月后退一步,关门。
卫鸠怔怔地挠挠头,转身走远了。
房间里,南月手中发簪落地,发出清脆的“叮当”响声。她背靠着房门,不断喘着气,缓缓坐到冰冷的地面上。
虽然上一世卫鸠利用她,杀了她。但这一世,他还什么都没做。
自己只要不再接近他,根本不给他利用的机会,一切都会随之改变。就像南晓依,上一世南晓依处处欺辱南月,可现在,她还不是乖乖的不敢再惹她?
她根本没必要杀人。
如若她杀了现在的卫鸠,她和南晓依、和卫鸠那种人又有什么区别?
南月捡起地上的发簪,握紧了。
她好像又明白了书中藏着的一些内容。
不滥杀无辜。
……
另一边,卫鸠走远了,终于后怕地吐出一口气。
他的后背竟然湿透了。
刚才也不知怎么回事,南月的房门一打开,他就感觉有什么阴毒的东西在盯着自己。尤其是南月抬手抚过他脖子的时候,要不是他从小在江湖游历,掩饰得足够好,当时他估计得吓得跳起来。
那感觉,就像是有只毒蛇想要咬过来似的。
所以……是因为那个叫什么长宁的郡主正藏在南月房间里吗?
难道长宁郡主和南月有一腿,不小心被他撞破,所以长宁就想杀了他?所以最后南月才故意说她已经有心上人,以安抚房间内的长宁郡主,暗中救了他一命?
卫鸠瞬间觉得,南大小姐真是一个无比好心的好心人。
虽然他故意接近南大小姐,是因为听说她从小被养在江南乡下,心思单纯不受宠,比南晓依那个黑心肝要容易掌控多了。卫鸠本来还想,先将南大小姐骗到手里,以后找到利用的地方,就随手把她扔出去。
经历了这一遭,卫鸠这种痞子当然不会感谢南月,却也不敢再度接近她了。
为了自己的小命,卫鸠决定从此能离南月多远,就离多远。
卫鸠从来就是这惜命的混不吝性格,三年前他原本突发奇想,准备去渭北参军。结果到了渭北城,刚好遇见一队将士砍完马贼回城。
前面三匹马背上串着十来颗马贼头颅,后面几匹马拖着几名将士的尸骨。
卫鸠瞬间被吓得腿软,当即尿了一地,头也不回地逃离渭北。他有种强烈的预感,自己一旦参军,一定会死无全尸,非常凄惨。
他没有再有过参军的想法,在江湖中坑蒙拐骗三年,终于想办法到了长京城。
卫鸠当然有野心,否则他也不会混入南府当护卫,故意接近曾经在江南认识的南家大小姐、二小姐。但和野心相比,他觉得还是自己的小命要重要一些。
卫鸠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他还有过另一世。
那一世,他小时候仍然是这混不吝的性子,他同样在三年前去渭北参军。但那时,他没有看见那一队归城的将士,他成功进了渭北军营。他在沙场上磨砺一年,砍掉马贼头颅无数,练就一手好刀法不说,还养成了杀伐果断,遇事不惜以命相搏的冷血性格。
如果是那一世的卫鸠,此时一定不会就此退缩,反而会更加无耻地纠缠上去。
然而没有如果。
卫鸠背手哼着小曲儿,晃晃悠悠地到了南晓依的院子里。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