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过一个理论,即便是你自己都坚定不移地觉得爱是短暂的,但当你爱一个人时,总是会不可避免地想到永恒。我大概还没有到这个程度,我只是在我那些混乱的幻想中,为那些我与常荞的未来的各种可能性而感到兴奋异常,难以自制,并祈祷其中的某些可以为真。
其中就包含私奔这一选项,其实这是我们两个的首选。因为它太酷了,在我看过的那些电影和小说里,私奔的人最后大多数都殉情了或至少死了一个,但我们都暂时性地不去考虑这些事情,而是把关注点放在私奔这件事本身,像是那些牛仔和骑士会干出来的事情,那些浪漫主义的献身者,是罗密欧在十字架下饮下的毒药,是含笑饮鸩酒,在那之后迎接伟大恋人们的将不会是离别与死亡,而是永恒。
哈,我突然想到了我哥,他依旧坚定不移地相信徐霁明和常荞天生一对,我对他产生了一种怪异的同情,我不再觉得他是个疯子了,我想他不过是犯了一个深陷于爱之中的人必然会犯的一个错误。
有一次我在常荞家和她一起读书,她读得实在是太快,我只好一直提醒她不要那么快翻页。她像是个小孩儿一样死活不肯听从我,我攀过她的身子去抢她手上的书。我们互相纠缠,从抢书到最后抱吻在了一起。我想到以前听阿江说,接吻的时候人真的无法控制自己的双手不去触碰对方,我过去还骂阿江简直是个流氓,但我现在才发现她说的真的是大实话。
对于我把手伸进她的衣服下摆去抚摸她的腰这件事,常荞并不是很在乎,一心一意地和我接吻。而我的手止不住地往下,主要是常荞有着特别完美的臀线,我一直对此充满好奇,抱着科研的态度想要研究一下那里的肌肉线条。我隔着她的牛仔裤轻抚她的臀,我突然很想听她喘起来的声音,就故意加重手上的力道,我知道我这样好像就是个流氓没错,但常荞很配合地松开我的唇,把脸埋到我的脖颈里轻喘着,还伸出舌头舔着我的脖子。我身子一颤,像是有道子弹从我胸膛里穿过。我头脑一热,隔着裤子的抚摸已经无法满足我科研的心,于是我微抬起身子去解她裤子的纽扣。
常荞立刻把住我的手,睁大眼睛瞪着我。
“不要过了,景何。”
她说话的语气应该是很温柔的,像是那种小学数学老师善意地提示正在做算术题的学生一个低级错误,那么的信誓旦旦,那么的理所应当。我放下我那罪恶的手,我没有失望,因为我本身就没抱希望。
在我们沉默的那几秒里,我从她身侧抢到书,继续看了下去。可是我现在一点也看不进去莎士比亚,满脑子反而是周杰伦。他们两个人对我都挺重要的,是他们的作品定义了我心中两个不同维度的爱。
在他们之前,我唯一有着宗教般狂热的东西就是宗教本身,这里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后来我开始疯狂地着迷爱这个概念,现在沉溺于常荞怀里的美好午后的我自私地认为爱只有在一种实体环境下才会生效,首先要去拥抱一个人才能去爱一个人,否则那就只是由自己心中一个虚假影像而产生的幻觉。
有一段时间我那个无所事事的哥哥开始狂热地迷恋天体物理学,当然持续时间不超过一个星期。我自认为是和他不同的人,我有着坚毅的内心和坚持下去的勇气。而我尝试用科学概念去解决爱的本质其实也是在做和他一样的事,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确实如此。更何况我现在与常荞处于这种复杂的无法解释的关系当中,让我开始失去继续探究下去的热情,因为我觉得可能找不到答案,亦或是,就算能找到答案,我也相信那个答案会让我失望。
因为很简单,常荞不会爱我。我不太想说常荞不爱我,即便这是事实,但是这种表达就太过于决绝,太过于强调我的失败。而她不会爱我这个表达就稍微委婉了一点,有这么一丝命运使然的味道,这让我可以稍稍地转嫁我的悲伤。
我的童年是无声的黑白电影,没有什么美好的东西值得回忆。我一直在顺从,并不被允许失败。于是我产生了一种躲避创伤的机制,事先预演好所有最坏的结局,所以当真正的结局出现时,我不至于毫无准备。所以即便我对于常荞的猜测是真实可靠的,我也可以接受了,只要她在我身边,什么都是好的。
她房间的电话响了,她去接电话。我躺在床上装模作样地看莎士比亚,实际是在偷听她的谈话内容。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我觉得她是故意压低了声音,我听不太清她的言语,但好像她很兴奋,忍不住地会大声发出一些感叹,“真的吗”“太好了”“那里怎么样”之类的话。
电话那头的那个人一定是常荞的好朋友,因为她们真的聊了好长好长的时间,长到我都不愿偷听了,就把莎士比亚盖到我的脸上挡住阳光,先睡一觉再说。
当常荞拿起我脸上的书,把我吻醒之后,已经是四点多了。“懒汉鬼,就这样都能睡着?”她抚着我的头发,亮晶晶的眼睛瞅着我。我刚从睡梦中醒来,完全忘记了刚才发生了什么,也就没问她关于那位“朋友”的事,我只是凝视着她的眼睛,她的睫毛在阳光之下几乎是透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