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她的家人。金昔可能是哭累了,到了寝室倒头就睡。陈颖赶紧找了江燕来,刚好江燕也接到了金昔家人的电话,看来他们也猜想她只能是到了这边。
于是,金昔睡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她最尊敬的小舅舅。陈颖和江燕自动的退了出去,将空间留给了他们。不知道小舅舅说了什么,金昔总算是同意回家了。临走的时候,她执意要再抱抱陈颖:“陈颖,你的怀抱,有让人安心的力量呢。谢谢你!”
期末后,就是暑假。陈颖没有回家,因为,师兄到底是帮她找到了一份暑期的家教,包吃包住,500元一个月。
反正家里的农活有李秀那两个儿子帮手的话,不是很累人,有了这500元,下一个学期的生活费,就基本上解决了,陈颖还有些小小的野心,她还想再做多一份兼职,想多挣一点钱,最好是连学费都可以自己出的话,父亲就不必那么操心了。
金昔的事情,陈颖没有再跟周偲偲多说,那些悲伤,自己承担了就好吧,她只希望偲偲姐姐可以多一些安然。
只是,心中越来越沉重。要怎样,才可以给自己和偲偲姐姐一个将来呢?
开始工作之前,陈颖到底是抽空回去了一趟。
父亲的手,有着厚厚的疤痕,一问,才知道是被自己养的狗咬了。
陈颖问:“那条狗呢?”李秀不乐的看着她:“怎么?你要做什么?”
陈颖说:“我要宰了它!”
父亲在一旁憨憨的一笑:“算了,估计它也知道你回来不会放过它,自己早就跑了。”陈颖也不好再说什么,其实,她一向讨厌家里养狗的,只是因为父亲跟她说,李秀一个人在这样僻静的屋子里呆着,确实有些害怕,养条狗壮壮胆也好,没想到这该死的狗连自家人都咬。
父亲的伤口已经结疤,陈颖也不想家里闹得不开心,于是大家也都无话。
想了想,陈颖到底问了句:“爸,你去对河李家看了没?”对河的李家,祖传专治疯狗病的。
父亲笑笑:“去了去了,咬了的第二天就去了呢,没事的,你不要担心啦,又不是第一次被狗咬。”
李秀也在一边帮腔:“真的去了,还是我一边喂鸡一边催着他去的。”
年轻的陈颖,并不知道,这去了,跟看了病,其实是不能等同的啊!去了,人家医生不在,跟没有去,其实并无不同!人生就是这样,一瞬间的疏忽,就是一生的痛。
时间很紧,陈颖并没有去县城,直接就回了省城,开始了她的“包身工”生活。
只是,到底花费着自己的工资,给周偲偲挑了个梅花形状的发夹放在信里寄去。周偲偲回信说:上班前,收拾自己,别好发夹,依稀有着指间的温柔,就是一天。
第14章 十四
21、骤变
暑假辛苦工作的后果,是陈颖终于可以靠自己的工资缴纳那不算太贵的学费了。也许这是陈颖最开心的一个暑假?暑假过后,陈颖接到了阿兰的来信,说准备回来了。还叫陈颖不必回信,因为马上就回,其他都没有说什么,说是一切等她回来再细细诉说。
开学后的第一个周日,陈颖果然等到了阿兰的到来。久别重逢的老友,坐在学校老校门外的夜宵摊,叫上三两碟小吃,阿兰还加了一瓶啤酒,然后,坐下细细叙谈。
阿兰说,因为男友的姐姐在省城颇有门路,所以,男友已经先一步回了省城,现在她姐姐所在的学院进修,准备拿到□□之后去他们老家的乡政府工作。至于阿兰,男友的姐姐建议她先去镇里那家名声赫赫的服装厂里做,到时候再想办法将她的编制也弄到乡政府去。看来,阿兰这一次是真的做了正确的选择吧?陈颖由衷的替她高兴。
喝了点酒的阿兰,看着越加清秀的陈颖,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书卷气呢,终究忍不住轻轻叹息:“陈颖,到时候,你不会回到镇上教书吧?”陈颖想了想,答道:“应该不会吧?我想在县郊给父亲盖栋房子,呵呵,好遥远的将来呢。那个时候,阿兰应该是镇里的官了吧?”
阿兰轻笑:“什么官?我估计就在厂里做到老吧,其实,我喜欢制衣这行业。”
“哦,那也是,你从小就是心灵手巧的,不像我,笨手笨脚的。嗯嗯,那就努力成为大师傅吧,到时候我找你帮忙做衣服去。”陈颖很认真的设想着将来。
在她的眼里,本来职业无贵贱,养得活自己的,就是本事。
阿兰看着她依旧清澈的眼神,知道这人从来不曾因着自己的读书人身份而自矜半分的,果然,陈颖,一直都是那个干干净净的陈颖。
也许说酒喝多了?阿兰看着陈颖,看着看着,眼中忍不住有点酸涩,无端的就想起了那句“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意难平啊!也不过一声叹息。
那天晚上,阿兰跟陈颖挤在宿舍小小的床上,轻轻说些往日人事,终于各自迷迷糊糊睡去。要到很久很久之后,阿兰才跟陈颖说,她最后悔的是那个晚上她一直想要抱抱陈颖却终究没敢做。
看到阿兰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