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经手过的人,应该是薛知幼而不是自己。
这时候,她只能保持沉默。
“何有玉是个植物人。”彷佛嫌薛薛表现出来的震惊还不够似的,易朗又丢下一颗震撼弹:“我害的。”
闻言,薛薛猛地瞠大眼睛。
其实她已经隐隐猜到,可易朗如此坦白地说出来,反而让人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不过易朗似乎并不在乎她的想法,自顾自地接下去道:“虽然警方判定是意外了,可他们都说是我害的。”
易朗没有明说“他们”指的是谁,薛薛心里有数。
然而更让人料想不到的是易朗的下一句话。
“我没有否认,妳知道为什么吗?”男人突然凑向她,健壮的身躯伴随阳刚的男性气息铺天盖地压了下来。“因为那一瞬间,我是真的想杀死他。”
十年前。
易朗在选秀节目中以一位之姿顺利出道。
萦绕在周身的阴霾逐渐散去,光芒乍现,他的魅力在镜头中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漂亮的脸孔,高瘦的身材,最迷人的是一对熠熠生辉的桃花目,哪怕易朗什么都不做就只是安静站在一隅,也能吸引到大多数人的目光。
曾有媒体形容,易朗是“破茧成蝶的少年”。
尤其与他在节目初期,还未大放异彩前的视频照片做对比,当中的落差更是令人胆战心惊。
谁也想不到,短短半年的时间,可以让一个人产生如此极端的改变。
连易朗自己也想不到。
原来只要勇敢跨出第一步,后面的风景可以截然不同。
想到冯小乐和自己说过的话,少年唇边的笑意更温柔了。
那大概是这辈子,他离阳光最近的时候。
属于少年人的张扬和朝气与易朗本身淡漠的气质互相冲撞,形塑出更立体的人格,让他收获了一大批粉丝,头一次体会到被爱意与善意包围的滋味。
如果要定义幸福,对易朗来说,那一年的存在,就相当于幸福的缩写。
他将之纹在了心尖上。
可惜,梦总是要醒的。
乌云也不会因为一时被阳光驱散就从此消失。
自从易朗报名节目后,就从家里搬了出去。
因为他执意要参加选秀这事儿和易胜雄闹得很不愉快,然而同样一件事由何有斐做来,得到的却是鼓励和赞赏。
“你这个不肖子!是不是要气死我你才甘心!”威严的中年男人绷着脸把玻璃杯甩到他面前,转头却是对自己的继子笑得鱼尾纹都多了几条。“挺好啊小斐,年轻人就是要敢于挑战和尝试,叔叔和你妈妈都会支持的。”
对于易胜雄的双标,易朗早已经习惯。
最后这一场格外可笑的闹剧以他被赶出家门,切断所有生活费做收。
易朗无所谓。
能逃离越来越让他喘不过气来的现实,逃离那不见天日的生活环境,对他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其他的,易朗一点都不在意。
住进公司给安排的练习生宿舍里,直到成团出道后,因为大家都还是未成年的学生,有日常课业要兼顾,虽然分配了合宿的房子,可平常也只有易朗一个人住。
非常简单的环境,就胜在离公司近,还有空间大。
毕竟本来是要给七个男孩子住的。
发生意外那天,应该是再寻常不过的一天。
在新专辑的宣传期,录制完打歌节目,公司找了他们七个人过去一趟,等易朗慢悠悠晃回家里已经接近十点了。
夜色暗沉沉的,或许因为下过雨的关系,空气格外潮湿,透着一股黏腻,让人不甚舒服的气味。
在跑了一整天的行程后,易朗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
他有些难受的蹙起眉头,不自觉加快脚步,想尽快回到家里洗个澡,然后躺上床好好睡一觉。
没想到在门口,他遇上了个意想不到的人。
灯光昏暗,楼道一面浸在阴影中,易朗只能勉强辨认出有个人影站在门前。
他瞇起眼睛正想看得仔细些时,因为处在变声期而显得有些刺耳的男中音倏地钻进耳里。
“哥哥。”
世界十、失格的偶像(40)(慎)
何有秀。
比起何有斐和他母亲,易朗更不喜欢的,就是这个比自己小两岁的“弟弟”。
十五岁的少年,身形瘦瘦高高的,不同于何有斐生的端方,何有秀人如其名,相貌清秀,尤其是一对遗传自他生父的丹凤眼,眼皮狭长,瞳仁漆黑,总习惯微微垂着目光,给人一种清冷疏离的感觉。
这样的何有秀,在学校里是挺受欢迎的男生,毕竟他的学习成绩也好,经常被老师点名表扬。
不过认识何有秀的也都知道,他身边已经有个小青梅冯小乐了。
冯小乐漂亮又有朝气,黏人且爱撒娇,总是挽着何有秀的手走在校园里,一点